依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等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且每年接受相应的再培训教育。应部分企业和个人要求,我中心决定举办一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班,请尚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管理;
3、常用安全防护技术;
4、事故隐患排查和事故应急救援;
5、职业危害与安全防护管理;
6、企业消防安全知识。
二、培训时间
初训:2017年 9 月 18 日— 21日, 18号上午报到。
再培训:2017年 9 月 18日— 20 日, 18号上午报到。
(18日上午报到、下午上课)
三、相关费用
根据市发改委核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训培训资料费460元/人,再培训资料费190元/人。食宿费用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1、参训学员请带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免冠2寸白底彩照两张。
2、再培训、到期换证人员请带好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人员未按期接受再培训的需重新办理新证)
七、培训地点及联系电话
培训地点:衡阳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市内乘140路、104路公交车至蒸湘区呆鹰岭镇厨娘传说假日宾馆下,中心位于宾馆第3栋)。
联系方式:市安培中心培训部:8574455;
张翔:13974756829。
2017年 9 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