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以及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政策、制度、规范性文件,拟订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本级(含四个城区,下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以市应急局名义实施执法。承担全市跨区域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组织工作。协助指导县市及南岳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三)负责查处全市跨区域、具有重大影响及上级交办和提级办理的案件。配合开展全市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负责对市本级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
(四)负责市本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参与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和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市本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组织开展法制宣传、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
(六)负责市本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制定支队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与整理归档工作。
(七)参与组织、协调处理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突发事件。
(八)完成市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关名称:衡阳市应急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办公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天柱路9号三楼
四、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8:00-12:00 15:00-18:00
冬季作息时间8:00-12:00 14:30-17:30
五、联系方式:17707349329
六、负责人姓名:肖财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