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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开展个人医保电子凭证签发激活工作的通知 湘医保函〔2020〕68号

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2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10号)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省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的通知》(湘医保办发〔2020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全面开展个人医保电子凭证签发激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任务目标

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医保线上业务的唯一身份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产,一人一码,一单位一码,全面适用于医疗保障各项业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快本地区个人医保电子凭证的签发激活工作,620日前,各试点地区和单位医保电子凭证签发激活率要达到30%以上,其他市州和县市区医保电子凭证签发激活率要达到15%左右;年底前全省实现40%以上的激活率。

二、 激活渠道

(一)组织发动全省医保系统人员进行激活。本通知印发后,各级医保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推送信息等形式,组织动员单位职工和家属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湖南省医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全面完成个人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工作。

(二)广泛动员“两定机构”进行激活。各级医保部门要通过会议通知、协议约定等方式,广泛发动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和人员,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为依托,进行医保电子凭证的签发激活。利用定点医院预约挂号、门诊导诊、检验检查、住院结算等环节,推动就诊患者和家属激活个人医保电子凭证; 采取门店张贴海报、播放视频、会员信息推送、购药扫码优惠等市场化手段,发动“特门”、“特药”患者激活个人医保电子凭证,提高定点药店激活覆盖率。

(三)充分利用第三方渠道。进一步延伸微信“医疗健康”、 支付宝“城市服务”范围,通过信息推送、“红点”提示等,在醒目位置增强医保电子凭证的聚焦度和参与度;利用国家医保局确定的合作银行,积极引导银行职工和本地持卡群众签发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四)通过媒体宣传引流。借助本地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自媒体平台、手机及新闻客户端等多种媒介渠道进行正面 宣传报道,多渠道推送电子凭证激活链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医保电子凭证是展示医保部门新窗口、新形象的重要抓手。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各项功能,签发激活是首要条件,也是重要的基础支撑。各级医保部门要站在国家和我省医保信息平台建设“一盘棋”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签发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切实推动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应用。

(二) 加强上下联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在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建立畅通高效的上下联动和各部门机构沟通互动机制,统一工作步调。各试点市县医疗保障部门要高度配合,抓紧制定好本地区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宣传方案,同步启动全省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发布仪式。省局将安排试点地区省市同步宣传方式,拍摄同步启动仪式视频等。

(三) 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宣传载体。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方式和新闻推送宣传主要以中国政府网、省医保局官网信息为载体进行报道;海报宣传分为官微、医院、药店和社会公众四类;视频宣传以国家医保信息服务平台宣传片和央视《主播说联播》有关医保电子凭证的宣传为主。统一宣传物料标识。客户端所需的 “扫码枪”、“扫码墩”等机具都要有“湘医保”、“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等监制标识。省局将及时下发给市州,具体模板见附件。

(四) 加强调度评估。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内部绩效考评 机制和督导机制,采取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的方式督导推动工作开展,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省局将结合线上统计情况, 定期对各市州、合作银行等进行调度评估和通报,评估调度结果与年度绩效、资金划拨挂钩。各试点地区要加强与省医疗保障局信息办的沟通对接,遇到重大问题要积极反馈。省局信息办联系人:杨潇、王蛟蛟,电话:0731-84900234(传真),邮箱:hnsybjgc@163.com

附件:1.医保电子凭证新闻推送模板;

2.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海报模板;

3.医保电子凭证视频宣传模板;

4.医保电子凭证机具物料标识模板。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