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大力推行"不见面"办理,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办〔202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市本级医疗保障经办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业务
1.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现场办理情况,企业单位尽量使用湖南省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系统(https://healthcare.hnybj.com.cn/#/)办理人员停保和参保业务。机关事业单位可用该系统办理人员停保业务,但暂不办理参保申请。异动办理时间为每月的1-9日;
2.灵活就业统账结合退休人员、改制企业参保人员(单位名称中含有退休、退养)因系统原因暂未划拨2022年1—3月的个人账户,待系统完善后,将统一补划;
3.请各参保单位按月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确实维护好参保人利益,避免因未及时缴费而影响职工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医疗审核业务
1.疫情期间,双通道药品申请及初次办理慢性肾功能衰竭(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的特殊门诊申请仍每月评审,其他特门病种的评审时间定为每季度的最后一月。今年4月、5月到期的特门患者待遇享受时间自动顺延至6月30日;7月、8月到期的顺延至9月30日;10月、11月份到期的顺延至12月31日;
2.生育备案开通电话备案,备案电话0734-8867030。
三、异地就医管理业务
目前异地住院联网结算已经在全国范围实行,在异地住院前或住院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即可联网结算住院费用,不需要垫付资金,不需要回当地报销。
异地就医备案有以下三种途径:
1.线上办理:长期居住外地或异地突发疾病时,可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湘医保"或用手机下载"智慧人社"APP,在"异地就医"模块中按照指引逐步完成备案,备案申请由参保地医保中心在第二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可以通过线上查询;
2.医院办理:在市内就医,因为医疗技术条件限制,由市内三级医院或二级以上精神、传染专科医院向医保中心开具转诊证明,医保中心据此证明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3.电话或窗口办理:疫情期间,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可以通过致电0734-8867038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待疫情结束后,窗口(衡阳市政务中心C区50、51号)恢复异地就医备案服务。
四、业务查询、咨询"掌上办"、"网上办"、"电话办"
1.掌上办:通过扫码下载湘医保APP、关注湘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湘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查询和办理相关医保业务。
网上办:通过湖南省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healthcare.hnybj.com.cn/#/)查询和办理个人和单位相关医保业务。
根据需求选择"个人登录"或"单位登录",登录后,可办理"经办业务"或"查询业务"等;
3.如有其他医保业务问题需要咨询,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医保咨询电话,将有专人接听,竭诚为您服务!  
0734-8867195(参保登记)
0734-8867030(医审、生育)
0734-8867036(意外伤害)
0734-8867038(异地就医备案)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请广大参保人员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建议通过掌上办、网上办、电话办等不见面方式办理医保相关业务。确需到大厅办理的,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严格遵守政务大厅防疫要求。在此衷心感谢您对医保经办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衡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