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创新医保监管机制--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工作培训会

来源: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20


3月17日下午,为推动全市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构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新机制,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行为,切实有效的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衡阳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市直管24家医疗机构召开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工作培训会议。

会议解读学习了《衡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中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披露查询、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和信用主体的权益保障等内容,从医保领域构建信用监管机制、事前推广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和事后开展失信惩戒修复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培训,并就下一步完善信用评价、健全基金监管、试行联合惩戒等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加深了医疗机构对推进医保诚信体系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强化了信用体系建设是医保基金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体系的重要基础。信用主体以主动承诺的形式接受监督,医保行政部门每个自然年度对信用主体评价一次,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将医疗机构划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信用优秀、信用良好、守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对信用优秀的机构列入"白名单",向社会正面推介,严重失信的机构列入"黑名单",落实惩戒措施。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把信用管理与协议考核、行政监管等手段有机融合,针对不同信用主体分类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促进基金监管工作从治标向治本转变。同时,信用主体认为信用管理存在错误、遗漏的事项,或主动对失信行为进行纠正并消除影响的,可分别提出异议申请或信用修复申请。

此次培训,还对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中常见的违规问题进行了解读说明,要求医疗机构在门诊共济政策改革之初,要有政治定力,强化行为自律,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共同促进门诊共济政策的有序推进。

(市直管24家定点医疗机构现场递交医疗保障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