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继续擦亮"衡阳群众"品牌,提高市民对创文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6月21日上午,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在步步高广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你我共同参与"暨《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你问我答"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向市民宣传衡阳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同时,向市民发放《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手册,通过"你问我答"的方式对条例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组织参与、倡导鼓励方式、道路交通、公共卫生、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等内容进行耐心细致讲解,帮助大家全面了解日常行为中的文明规范细则,例如乱扔垃圾、违章停车、公共场所禁烟、广场舞噪音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注意事项。
据悉,《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五章三十五条,不仅对文明创建相关工作的部门、机制,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倡导和鼓励、保障与促进等进行了规范,重点针对应禁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明确,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强化约束作用,增强社会成员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推动全社会文明进步。
《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既是"衡阳群众"志愿者开展志愿活动的文明"标尺",也是每个市民日常行为的对照"标杆"。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一直以来致力参与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从身边事做起,影响身边人,自觉践行《条例》,让文明条例走进大街小巷,让文明行为扎根人民心中。
(文/李德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