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自5月份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以来,按照时间节点尽锐出战、紧密推进。一是联动治理。在县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县纪委监委牵头之下,县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与县公安、卫健、市监、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紧密联动,形成了强大监管合力。二是重拳治理。在自查自纠阶段,采取造大舆论攻势、发布专项治理《通告》、开辟治理专栏、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等多种行之有效的途径,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监管机构公职人员分别签署《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自查自纠承诺书》、《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登记表》和《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监管机构公职人员自查自纠承诺书》。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共退缴违规医保基金40余万元。在重点督办阶段,组织专项行动组采取入户调查、电话回访、资料核查、大数据比对、“四不两直”现场稽查等手段,对4000余名重点筛查出院对象和3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稽核。截至目前,共收到举报线索11件,已查处8件;同时启动上年度省飞行检查违规费用追缴工作,共追缴3家医疗机构违规费用388.33万元,罚款9.02万元;追缴市审计局移交定点医药机构违规金额21.6万元。三是长效治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市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建立基金监管“外控”和“内控”制度,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