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医保局】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 "红利"落地

来源:衡东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2-16


连日来,衡东县各职工医保参保单位再次收到一个政策"礼包":《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简明政策》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解读》。各单位纷纷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组织在职、退休参保人员进行政策学习、宣传和解读,确保传达到位、人人知晓。

该县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于2022年12月31日正式实施。为确保该项医保重大改革和惠民政策顺利推进,该县将政策宣传作为关键点,在对参保单位多次点对点下发政策文件的同时,通过敲门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在各级主流媒体、"衡东医保"微信公众号、工作群、朋友圈等平台广泛宣传转发政策链接,开通政策咨询热线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方位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重点宣传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的背景依据、重大意义和政策"红利",有效提高了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合理引导了社会预期。

同时,该县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经办服务和结算报销工作作为着陆点。全县首批28个定点医疗机构与县医疗保障局集中签订了服务协议并组织培训,在政府门户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参保人员在门诊共济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为掌握政策落实和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情况,实行"一天一报进度制"。截至目前,全县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共补偿6061人次,补偿金额61.83万元。

据悉,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管理结算。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金额累计不超过30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

(文/康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