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文本遗失声明作废
湖南利晟置业有限公司与购房人范可(身份证:430421199811087977)签订的坐落于珠晖区湘江东路南10号保利阅江台一期A3#1单元2102室,建筑面积108.24平方米,合同编号:421000202405030000010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遗失,声明作废。
湖南利晟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