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文本遗失声明作废

发布时间: 2026-05-15
来源:市住保中心



李新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文本遗失声明作废


衡阳阿波罗置业有限公司与购房人李新华、阳红艳(身份证:430425******190390、430425197601080626)签订的坐落于蒸湘区光辉街57号长湖峰境12#楼305室,建筑面积114.9平方米,合同编号:HY2017093808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遗失,声明作废。

衡阳阿波罗置业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