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2025城市直管公房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比选,欢迎有意向、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参选人参加比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项目名称:衡阳市2025城市直管公房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
1.2项目概况:主要为城市直管公房危旧房改造项目,改造面积为34589.51㎡,849户。
1.3 项目地点:衡阳市。
1.4 服务期限: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改造完工为止。
1.5服务质量:(1)检测技术先进,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2)检测方案必须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文件及各级行政主管(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1.6比选范围:主要检测内容包括:对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强度、钢筋配置、楼板厚度、构件尺寸、沉降变形、位移、倾斜度等)进行鉴定检测,通过对检测结果计算分析并出具结构安全性鉴定检测报告。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备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能力和技术力量。
2.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钢结构),检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检测资质证书尚未下发,则需经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以官网截图核准公告为准)。
2.3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员证(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市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培训证书(专业为主体结构),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参选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2.4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应具有检测上岗证(上岗证专项为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或装饰装修或建筑材料或构配件或钢结构)。
2.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的参选。
2.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比选活动。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于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1日,09:30-11:30,15:00-17:00,在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华兴街道白云路山水华庭3栋115室)持以下有效资格证明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①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④企业资质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注:在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资料进行审核,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比选人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比选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比选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3.2凡资料不全、参选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获取时间者将被拒绝。
3.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4.参选文件的递交
4.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5年8月7日15时30分,地点为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华兴街道白云路山水华庭3栋115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评选办法
本项目评选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雁峰区蒸湘南路29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7726163900
比选招标代理: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华兴街道白云路山水华
庭3栋115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34-816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