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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程序
许可对象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6个工作日 |
许可条件 |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建设总投资的25%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七层以下(含切层)的商品房项目,完成形象工程的二分之一,八层以上(含八层)的商品房项目,完成形象工程的三分之一。 |
申请材料 |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施工许可证 6、房屋测绘报告 7、其他必要材料 ? |
服务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政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 1、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指导申请人按规定填写各类房屋申请表格。 2、根据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3、监督申请人在各类登记的资料进行核对; 4、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申请表格上签字和盖章; 4、按规定将数据信息输入电脑,计算相关费用,出具《房屋登记受理证明》给申请人。 (三)时限:1日内 二、审查 (一)初审 岗位责任人:政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 1、核实申请人的登记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查看、公告。 2、将调查意见和有关数据信息录入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3、时限:2日内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政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 复审申请人的登记资料和录入房屋登记系统的数据信息是否关联、一致,签署复审意见。 3、时限:1日内 三、缮证、发证 1、岗位责任人:政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 负责各类房屋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的校对和缮写工作; 负责各类房屋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颁发工作; 负责将各类房屋登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移送产权处档案馆。 3、时限:2日内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衡阳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34-8275522 |
办理窗口 | 解放大道政务中心房产局窗口 |
交通到达线路 | 公交车1、K1、19、28、101路等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4-8859927 |
单位网址 | http://www.hyfc365.com |
备注 |
主办: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船山大道28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734-8222564 技术支持:衡阳市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