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2017政务工作要点专栏 >  房地产市场(2017) >  市场监管 > 

衡阳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17-01-17来源:市住建局

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程序

许可对象 房地产开发企业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6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建设总投资的25%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七层以下(含切层)的商品房项目,完成形象工程的二分之一,八层以上(含八层)的商品房项目,完成形象工程的三分之一。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施工许可证

6、房屋测绘报告

7、其他必要材料

?

服务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政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

1、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指导申请人按规定填写各类房屋申请表格。

2、根据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3、监督申请人在各类登记的资料进行核对;

4、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申请表格上签字和盖章;

4、按规定将数据信息输入电脑,计算相关费用,出具《房屋登记受理证明》给申请人。

(三)时限:1日内

二、审查

(一)初审

岗位责任人:政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

1、核实申请人的登记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查看、公告。

2、将调查意见和有关数据信息录入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3、时限:2日内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政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

复审申请人的登记资料和录入房屋登记系统的数据信息是否关联、一致,签署复审意见。

3、时限:1日内

三、缮证、发证

1、岗位责任人:政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

负责各类房屋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的校对和缮写工作;

负责各类房屋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颁发工作;

负责将各类房屋登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移送产权处档案馆。

3、时限:2日内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衡阳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34-8275522
办理窗口 解放大道政务中心房产局窗口
交通到达线路 公交车1、K1、19、28、101路等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
业务咨询电话 0734-8859927
单位网址 http://www.hyfc365.com
备注

主办: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船山大道28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734-8222564 技术支持:衡阳市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网站地图

备案号:湘ICP备05002289号-1

湘公网安备 4304080200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