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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进度汇报

发布时间:2018-08-10来源:主动公开

衡阳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进度汇报

一、2018年棚改项目进度情况

2018年省厅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数为18018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16518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开工1500套。我市于2月上旬将省厅下达的任务已全部分解到各县市区,并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项目实施单位正在抓紧推进,截至6月24日,已开工11353套,开工率63.01%。全市已筹融资12亿元。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征地拆迁难度大,导致房屋拆迁未按时落地,阻碍了项目建设。二是项目筹融资难度大,影响了项目推进。三是项目前期手续耗时较长,滞后了项目建设。

三、下步措施。

(一)加大征拆力度,清除项目障碍。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变“要我棚改”为“我要棚改”。二是加大征拆力量,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全脱产打一场拆迁攻坚战,确保按时完成拆迁任务。三是加大拆迁强度,对阻碍项目拆迁的钉子户,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项目顺利推进扫清障碍。

(二)多措筹集资金,夯实保障要素。一是加大与国开行、农发行协调力度,保障贷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二是将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给城区政府,专项用于棚改。三是鼓励项目实施单位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棚改。

(三)简化手续办理,提高办理效率。为简化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报建手续,采取以下方式:一是代办制。凡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报建手续,由相关部门明确专人代办,项目实施单位提供报建资料。二是联合审批制。由市棚改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办公,对符合条件的由市棚改办下达交办清单限时办结。三是容缺审批制。对个别资料不齐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出具承诺函,相关部门应出具初审意见,待资料齐全时再出具正式批文。后置审批单位不得以前置审批单位未出具正式批文为由,不办理后置审批事项。

(四)出台考评办法,兑现考核奖惩。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奖惩。对考核成达到良好以上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措施不力、未尽职责、年度考评不合格的,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重大事项提前介入,着力防范风险。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各责任主体单位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大事项决策前、实施过程中主动请监察、审计、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介入,及时发现并及时修正或纠正可能出现的错误,为我市住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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