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阶段办事指南、申请表单、
申报材料清单
施工许可阶段办事指南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一线性工程类)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通过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委托单位或部门通过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遴选确定审查机构,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将相关资料送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含消防、人防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于13个工作日内出具施工图审查情况报告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气象部门在有关材料齐全后,同步并联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并于7个工作日出具审核意见。
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编制好施工图预算后,建设单位可同步申请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核、备案工作,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备案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7个工作日内出具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备案意见。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设计审核主管部门以及人防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或形式审核确认。
需要进行施工、监理、与工程有关的货物采购等招标的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有关材料齐全后,于5个工作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含防空地下室防护质量监督,防空地下室防护质量监督手续由人防部门并联办理)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事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敷设、架设各类市政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事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事项等,建设单位在施工许可证核发或相应工程内容动工前办理完成即可,有关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或审核。
工程建设涉及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电力管理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6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有关机构主动与建设单位对接实施城市房屋白蚁预防公共服务。
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有关部门或机构办理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手续。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及城市基础设施非线性工程类)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通过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委托单位或部门通过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遴选确定审查机构,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将相关资料送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含消防、人防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于13个工作日内出具施工图审查情况报告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气象部门在有关材料齐全后,同步并联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并于7个工作日出具审核意见。
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编制好施工图预算后,建设单位可同步申请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核、备案工作,由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备案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7个工作日内出具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备案意见。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设计审核主管部门以及人防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或形式审核确认。
需要进行施工、监理、与工程有关的货物采购等招标的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有关材料齐全后, 于5个工作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含防空地下室防护质量监督,防空地下室防护质量监督手续由人防部门并联办理)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根据工程需要,在符合招投标法和具备相应条件的前提下,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将房屋建筑工程划分为基坑部分(包括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等)、地下部分(±0.00以下工程内容,包括基础、地下室等)、地上部分(±0.00以上工程内容等)等三个阶段,工程完工后一并办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非单独立项的地下和地上主体工程应为同一家施工单位、同一家设计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应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基坑工程完工后,基坑支护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但主体工程未动工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回填基坑等有效措施保证基坑安全。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事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敷设、架设各类市政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事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事项等,建设单位在施工许可证核发或相应工程内容动工前办理完成即可,有关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或审核。
工程建设涉及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电力管理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6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有关机构主动与建设单位对接实施城市房屋白蚁预防公共服务。
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有关部门或机构主动与建设单位对接办理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手续。
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工业投资项目除外)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通过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委托单位或部门通过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遴选确定审查机构,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将相关资料送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含消防、人防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于13个工作日内出具施工图审查情况报告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气象部门在有关材料齐全后,同步并联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并于7个工作日出具审核意见。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设计审核主管部门以及人防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或形式审核确认。
需要进行施工、监理、与工程有关的货物采购等招标的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有关材料齐全后, 于5个工作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含防空地下室防护质量监督,防空地下室防护质量监督手续由人防部门并联办理)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根据工程需要,在符合招投标法和具备相应条件的前提下,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将房屋建筑工程划分为基坑部分(包括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等)、地下部分(±0.00以下工程内容,包括基础、地下室等)、地上部分(±0.00以上工程内容等)等三个阶段,工程完工后一并办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非单独立项的地下和地上主体工程应为同一家施工单位、同一家设计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应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基坑工程完工后,基坑支护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但主体工程未动工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回填基坑等有效措施保证基坑安全。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事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敷设、架设各类市政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事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事项等,建设单位在施工许可证核发或相应工程内容动工前办理完成即可,有关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或审核。
工程建设涉及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电力管理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6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有关机构主动与建设单位对接实施城市房屋白蚁预防公共服务。
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有关部门或机构主动与建设单位对接办理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手续。
工业投资建设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筑类)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通过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委托单位或部门通过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遴选确定审查机构,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将相关资料送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含消防、人防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于13个工作日内出具施工图审查情况报告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气象部门在有关材料齐全后,同步并联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并于7个工作日出具审核意见。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设计审核主管部门以及人防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或形式审核确认。
需要进行施工、监理、与工程有关的货物采购等招标的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有关材料齐全后, 于5个工作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含防空地下室防护质量监督,防空地下室防护质量监督手续由人防部门并联办理)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根据工程需要,在符合招投标法和具备相应条件的前提下,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将房屋建筑工程划分为基坑部分(包括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等)、地下部分(±0.00以下工程内容,包括基础、地下室等)、地上部分(±0.00以上工程内容等)等三个阶段,工程完工后一并办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非单独立项的地下和地上主体工程应为同一家施工单位、同一家设计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应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基坑工程完工后,基坑支护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但主体工程未动工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回填基坑等有效措施保证基坑安全。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事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敷设、架设各类市政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事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事项等,建设单位在施工许可证核发或相应工程内容动工前办理完成即可,有关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或审核。
工程建设涉及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电力管理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6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有关机构主动与建设单位对接实施城市房屋白蚁预防公共服务。
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有关部门或机构主动与建设单位对接办理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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