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关于认定衡阳中药有限公司按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9-06来源:主动公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启迪古汉集团衡阳中药有限公司提交的按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的申请进行了审查。

  经核查,认定该公司污水排放符合《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6日

主办: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船山大道28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734-8222564 承办:衡阳市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网站地图

备案号:湘ICP备05002289号-1

湘公网安备 4304080200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