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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北三环湘江大桥工程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2015-10-30来源:招标办主动公开

  1、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HNZJC2015-FW(HY)-104

  标讯类别:国内公开招标

  批 文 号:衡发改招【2015】237号文

  资金来源:项目业主自筹

  项目名称:衡阳市北三环湘江大桥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 标 人:衡阳市滨江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湖南省衡阳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衡阳市北二环(在建合江套湘江隧道)与衡大高速(金堂湘江大桥)之间。是衡阳市北三环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西起石鼓区江霞村(规划来雁新城,松木工业园),东至珠晖区茶山坳镇藕塘村(规划滨江新区),由西岸引桥、主桥、东岸引桥,两岸接线道路及两岸立交组成,路线全长1500m。其中湘江大桥桥长960m,桥梁标准宽度36m,双向6车道,主桥上构采用65+4X115+65m 预应力混凝土拱形连续箱梁,主墩采用变截面空心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接线道路、两岸立交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内容。项目估算投资为5981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39617万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2.3标段划分及其他: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监理服务24个月。

  2.5质量等级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2]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无在建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详见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按总监1名,专业监理工程8名,监理员8名配备),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6个月内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5监理员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资格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1014210004190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1月2日(每日9:30-11:00,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一起)持: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

  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证书副本;

  ⑤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⑥《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

  ⑦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以上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⑦,②--⑥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准备两套且加盖单位公章;

  6.2招标文件600元/套(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投标人须知第3.5款资格后审要求的原件及投标文件到场准时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衡阳建设工程网和衡阳市公众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4-824900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滨江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15273481788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长丰大道33号创业大厦科技局3楼

  联 系 人:汪家蒨     

  电   话:18607344147

主办: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船山大道28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734-8222564 技术支持:衡阳市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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