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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清单

发布时间:2020-10-30来源:主动公开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清单

实施单位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责权限

见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行政许可

公示 阶段

序号

许可事项

许可依据

申请资料

承办

机构

执法人员姓名及

执法证编号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1.衡阳市不动产权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  3.招投标备案手续 4.湖南省建筑施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承诺书 5、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承诺书 7.施工图设计文件情况报告书、审查合格书。

审批科

梁志刚

湘04001500019

2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1份; 2.附件资料1套(分两部分)1综合资料2人员资料各1份

市场科

苏少华

湘04001500024

审批科

梁志刚

湘04001500019

3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政府投资条例》第

 

1、申请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2、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3、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选址意见书;4、城市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5、初步设计文件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设计科

谢培愚

湘04001500257

审批科

 

梁志刚

湘04001500019

4

商品房预售许可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1.申请审批表;2.国有土地使用证;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施工许可证;6.施工合同;7.形象工程的现场照片一张;8.商品房分栋楼盘表和绘报告书;9.商品房预售方案;10.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12.授权委托;13、所涉及的拆迁均已补偿到位承诺

审批科

梁志刚

湘04001500019

开发科

杨武

湘04001500006

5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消防科

刘建宾

湘04001500033

审批科

梁志刚

湘04001500019

6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及以下资质核准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九条

1.房地产开发经营年限2.竣工或投资房屋建筑面积;3.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统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等专业管理人员人数;5.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审批科

梁志刚

湘04001500019

开发科

杨武

湘04001500006

7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认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条

1、申请登记表

2、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近三个月以内)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初中及以上学历证明

5、近一年内1寸免冠红底证件彩照3张

工程科

范 娜

湘04001500064

曾国栋

湘04001500021

行政许可程序

见行政许可流程图

执法人员联系方式

见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事中公示

1.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2.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许可依据申办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及所需补正的申请资料、表格下载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公时间及其享有的权利义务

事后公开

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单位名称、许可类别、许可项目、许可时间、有效期限

 

二、行政检查

公示 阶段

序号

事项名称

执法依据

承办机构

执法人员及证件编号

联系方式

“双随机”情况

1

 

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三条

市质安站质量监督一科

 

李志强

湘0400120112

13707343077

集中检查双随机

 

梁松林

湘0400120125

18974716066

乔  博

湘0400120126

18973437171

王康宁

湘0400120152

13707345548

肖  民

湘0400120174

18873496668

曾世思

湘0400120182

15107348787

蒋文波

湘0400120163

13975433988

蔡  博

湘0400120149

18867471305

1

 

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三条

市质安站质量监督

李  赣

湘0400120113

13638444801

集中检查双随机

叶俊华

湘0400120133

13307349956

刘  元

湘0400120146

17707346255

蒋学飞

湘0400120136

18670478065

刘顶峰

湘0400120167

13575144031

刘  冰

湘0400120173

13517347875

谌  彬

湘0400120137

13973408379

陈亚峰

湘0400120172

13807470034

市质安站质量监督

 

于乾红

湘0400120128

13974726912

刘  斌

湘0400120129

13762427151

左  明

湘0400120142

15115495494

何国友

湘0400120153

13378047107

张志伟

湘0400120169

13973405568

市质安站质量监督

刘庆恒

湘0400120114

17707346621

蒋  盈

湘0400120130

13975459300

1

 

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三条

市质安站质量监督

王伟平

湘0400120131

18573431333

集中检查双随机

周同生

湘0400120175

13875766651

徐德华

湘0400120148

18607347781

周  明

湘0400120165

17707346889

市质安站园区监督一科

何雅康

湘0400120141

15773460729

曾跃明

湘0400120168

13607346718

唐  乐

湘04001500152

13873433829

市质安站园区监督二科

陈伟华

湘0400120115

13907343868

唐  彬

湘0400120132

18607349257

邹  率

湘0400120161

18607345385

市质安站园区监督三科

吴华恒

湘0400120127

17707343700

郑 瑜

湘0400120122

13807344883

肖  剑

湘0400120151

13973423337

雷  炜

湘0400120150

18274739095

唐文杰

湘0400120185

13787700637

2

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三条

市质安站市政监督科

 

全顺帆

湘0400120145

13786436988

集中检查双随机

邹素琴

湘0400120159

13875636616

杨锐坚

湘0400120177

13875662863

3

对建筑节能监督检查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十条

科技与建筑节能科

秦  芳

湘04001500027

8291632

集中检查双随机

廖志含

湘04001500034

周芝萍

湘04001200233

13574770368

周宣园

湘04001200240

15580303980

4

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湖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细则(试行)》第二十七条

市质安站检测监督

罗民伟

湘0400120116

13517348686

集中检查双随机

范  娜

湘0400120124

13907341880

汪义志

湘0400120135

13332540827

刘子南

湘0400120166

13974792310

胡  勇

湘0400120164

15707347777

5

对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考评检查

《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18)135号、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16)44号、第二章第七条

市质安站督查考评科

江  宁

湘0400120119

13875613939

集中检查双随机

余莉萍

湘0400120139

15386088508

张长青

湘0400120140

18674788555

李延章

湘0400120162

13507343246

邓斯洪

湘0400120157

18397715567

李  昂

湘0400120147

13975438951

刘俊君

湘0400120170

15607346660

6

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施工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三条

市质安站法规科

周林慧

湘0400120111

13873405506

集中检查双随机

石  崧

湘0400120123

18668056079

屈玉媛

湘0400120158

13973444342

苏爱婷

湘0400120181

13507341240

原  佳

湘0400120154

15886425134

7

对建筑起重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监理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条

市质安站设备管理科

邹功战

湘0400120117

13975437688

集中检查双随机

周林中

湘0400120134

13875711107

黄庭发

湘04001500245

13973461909

曹劲劲

湘0400120184

13786425558

8

对住宅室内违法装饰装修行为的核查

《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安全管理科

 

湘04001500110

8294142     

双随机

罗欣军

湘04001500039

9

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公示及资质动态考核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建设市场科

苏少华

湘04001500023

8222280

双随机

纪 雯

湘04001500020

10

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的监督检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第

造价站市场监督管理室

 

刘宏生

湘04001500179

8291303

双随机

龙建顺

湘04001500182

8297926

 

曾爱淇

湘04001500185

8197305

秦红爱

湘04001500187

刘  韬

湘04001500276

造价站价管理室

 

唐明辉

湘04001500178

8291375

双随机

谭  义

湘04001500180

8291479

万  欣

湘04001500181

李珂昕

湘04001500183

谢  添

湘04001500274

周琰川

湘04001500275

11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06年建设部令第149号发布,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第二十第二十九条

 

造价站市场监督管理室

 

刘宏生

湘04001500179

8197306

双随机

龙建顺

湘04001500182

8297926

曾爱淇

湘04001500185

8197305

秦红爱

湘04001500187

刘  韬

湘04001500276

造价站价管理室

唐明辉

湘04001500178

8197306

双随机

谭  义

湘04001500180

8291479

万  欣

湘04001500181

李珂昕

湘04001500183

谢  添

湘04001500274

周琰川

湘04001500275

12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2006年建设部令第150号发布,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

造价站市场监督管理室

刘宏生

湘04001500179

8291303

双随机

龙建顺

湘04001500182

8297926

 

曾爱淇

湘04001500185

秦红爱

湘04001500187

刘  韬

湘04001500276

造价站价管理室

唐明辉

湘04001500178

8291375

谭  义

湘04001500180

8291479

万  欣

湘04001500181

李珂昕

湘04001500183

谢  添

湘04001500274

周琰川

湘04001500275

13

对承租人资格及其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住用情况动态检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住保中心

文成浩

湘04001500211

8518632     13875791799

双随机

刘征民

湘04001500212

14

中标政府投资项目标后检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暂行)》衡政发[2016]9号第十六

 

招标办

王苏文

湘04001500012

13507348129

双随机

罗雷

湘04001500018

17707346226

勘察设计科

谢培愚

湘04001500257

13875639393

双随机

周一新

湘04001500234

15607343529

李  想

湘04001500002

18607340067

15

行政区域内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

勘察设计科

谢培愚

湘04001500257

13875639393

双随机

周一新

湘04001500234

15607343529

李  想

湘04001500002

18607340067

16

对监管银行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衡阳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

市住保中心

王  智

湘04001500266

8292787

双随机

孙  强

湘04001500196

17

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监督检查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第二十一条、《衡阳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衡政办发[2018]10号)第二十一条

 

市绿建中心散装水泥科

杨熙

湘04001200235

 

8222569

集中检查双随机

谭宇豪

湘04001200241

 

18

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监督检查

《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第四条、第二十七条

市绿建中心新型墙材科

王劲文

 

湘04001200234

 

8584366

集中检查双随机

检查程序

详见行政检查流程图

事中公示

1.行政检查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

2.发现行政违法行为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行政处罚或责令改正的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和权利义务等

3.承办机构在办公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公示行政检查事项、依据、程序等信息

事后公开

公开行政检查结果,包括检查对象、检查情况等

 

 

 

 

 

 

 

 

 

 

 

 

 

 

五、行政征收

公示 阶段

序号

事项名称

执法依据

承办机构

执法人员及证件编号

联系方式

执法人员随机情况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征收办

邓厚勇

湘04001500040

8290083

随机

杨  斌

湘04001500110

征收程序

详见行政征收流程图

事中公示

1.执法人员实施征收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2.作出行政征收决定前,承办机构应当公布征收范围、听证公告、补偿方案,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收人相关权利及义务

事后公开

公开行政征收决定,包括行政征收决定文书编号、补偿结果等

 

六、行政收费

公示 阶段

序号

事项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执法人员姓名

执法证号

承办  机构


1

公共租赁租房租金的收取

《关于调整城区直观公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衡价服【2012】133号)

低收入困难家庭按1元/㎡;中等偏下困难家庭、外来务工者、新就业者中心城区按4元/平方米,非中心按3元/㎡

《关于确定衡阳市城区供公司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衡发改价控【2016】6号)

文成浩

湘04001500212

住保办

刘征民

湘04001500211

2

市域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关于调整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通知》(衡政发(2014)40号)第二条

按土地级别分五级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商业105-280元每平方米;住宅79-170元每平方米;工业及办公用房按60-130元每平方米

《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三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405号)

梁志刚

湘04001500019

审批科

行政收费程序

见行政收费流程图

执法人员联系方式

见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事中公示

1.执法人员行政收费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2.行政收费前,承办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公示行政收费项目、程序和依据等

3.承办机构在办公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公示收费事项、依据、收费程序等信息

事后公开

行政收费结果,包括行政收费对象、收费项目、收费金额等

 

七、公示及更新

公示承办部门

公示部门

公示平台

公示程序和时限

信息更正程序

公示期限

承办

机构

信息中心

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本单位网站、政务窗口

1.承办机构在行政执法事后公开信息产生5个工作日内由提交局办公室审核。2. 局办公室5个工作日内完成单项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量审核。3. 局信息中心2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的公布

1.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发生变化的,承办机构应当自新信息生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

已经公开的行政许可决定依法被人民法院或者复议机构撤销、变更的,承办机构应当自新信息生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已经公开的行政许可决定信息不准确,不及时更正将对行政相对人造成无法弥补的影响或者损失的,承办机构应当报告单位负责人,自收到其请求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1.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长期

2.行政执法事后公开信息:5年

 

八、监督与救济

对执法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监督

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的事前救济

行政处罚作出后的事后救济

监督机构

衡阳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

电话:8273421

陈述、申辩

申请听证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收到行政执法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执法部门进行陈述或申辩

知道行政执法结果或收到行政执法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申请听证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执法决定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衡阳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向石鼓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

序号

许可阶段

记录内容

记录形式

备注

一、行政许可

1

设定许可阶段

设定行政许可项目、条件、程序、期限、主体资格,办理行政许可流程等基本信息

书面记录


2

申请受理阶段

工作人员的数量、姓名、执法证件编号及向行政相对人出示证件情况

书面记录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书面记录


工作人员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方式

书面记录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存在错误,告知更正或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书面记录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方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书面记录


3

作出行政许可阶段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

书面记录


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书面记录、音像记录

送达文书须见证人签字或捺指印;录像记录应全过程不间断记录

3

作出行政许可阶段

依法应当听证事项或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示,并举行听证

书面记录、音像记录

像记录应全过程不间断记录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书面记录、音像记录

像记录应全过程不间断记录

作出行政可的决定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书面记录


4

归档阶段

案卷形成后档案交接时,记录交接材料名称、卷数、页数、交接人员姓名、交接日期等

书面记录

交接登记表上须交接人员签名

二、行政征收

序号

执法阶段

记录内容

记录形式

备注

1

启动阶段

制作立案审批表,记载启动原因、行政相对人基本情况、行政执法人员立案意见、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情况。

书面记录


2

告知阶段

向行政相对人告知行政征收主体、征收依据、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征收方式;减征和免征的条件、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及申报所需全部资料目录,其他需要公示的相关内容

书面记录,事后容易引发争议的同时进行音像记录


2

告知阶段

现场检查(勘验)情况

书面记录、音像记录

书面记录须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见证人签字或捺指印、盖章;若行政相对人拒绝签字或捺指印的,应在书面记录上注明原因,并可请其他在场人员签字或捺指印证明;但不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或依法无需行政相对人签字、捺指印的除外。录像记录应全过程不间断记录

询问行政相对人情况

书面记录,事后容易引发争议的同时进行音像记录

书面记录须行政相对人签字或捺指印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情况

书面记录

调取证据通知书或相关记录材料上须相关单位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签字或捺指印与盖章,证人证言需证人签字或捺指印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情况

书面记录、音像记录

书面记录须见证人签字或捺指印

委托法定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

情况

书面记录

书面记录须相关人员签字或捺指印、盖章

2

告知阶段

其他应当记录的调查取证活动内容

书面记录,事后容易引发争议的同时进行音像记录


3

审查决定阶段

记录审核有关材料,确定收费金额。审查免缴、减缴的理由和减缴的幅度及金额等

书面记录


需要专家论证的,记录专家意见的内容、签名及日期等

书面记录

书面记录须参与专家签字

需进行法制审核的,记录法制审核人、审核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

书面记录


征收决定作出前行政执法机关履行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利的义务的,记录告知文书的内容,告知文书中应当载明拟作出的行政决定、事实证据、理由、规范依据及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当场告知行政相对人的,记录行政相对人在相关行政执法文书上签名情况。行政相对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记录收存相关证据的情况;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记录对陈述、申辩的内容及采纳情况等

书面记录,事后容易引发争议的同时进行音像记录

当场告知行政相对人的,行政相对人拒绝签字或捺指印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在记录中予以说明,并请其他在场人员签字或捺指印证明或者采用录像方式进行记录

行政执法机关经审核作出行政征收决定的,记录签署意见和签发时间;经集体讨论决定的,记录集体讨论的情况

书面记录

集体讨论决定的记录材料上,应有参加讨论人员的签名

记录行政征收决定书内容,行政征收决定书中应载明征收对象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事实以及证明事实的证据;适用的法律依据;决定内容;救济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和印章与日期;其他应当载明的事项

书面记录


4

送达阶段

直接送达或当场送达的,记录送达文书名称、送达时间和地点、送达人、受送达人或者符合法定条件的签收人员等

书面记录,事后容易引发争议的同时进行音像记录

送达文书须行政相对人或其指定签收人签字或捺指印;相关人员拒绝的,由行政执法人员在备案的决定书上注明

留置送达的,记录留置事由、留置地点和时间、送达人、见证人等。

书面记录、音像记录

送达文书须见证人签字或捺指印;录像记录应全过程不间断记录

邮寄送达的,记录行政执法文书名称与文号,邮寄送达的凭证、回执等

书面记录

寄发凭证上须有寄件名称、寄出日期等

委托、转交送达的,记录委托或转交的原因、送达人情况、签收情况等

书面记录

书面记录上需有受委托人、转交人签名或捺指印

采取张贴公告、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等方式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记录采取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载体及日期

书面记录、音像记录(采取张贴公告方式送达的,应当采取照相或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5

执行阶段

记录行政征收的全过程

书面记录、音像记录


6

归档阶段

案卷形成后档案交接时,记录交接材料名称、卷数、页数、交接人员姓名、交接日期等

书面记录,事后容易引发争议的同时进行音像记录

交接登记表上须交接人员签名

三、行政检查

序号

检查阶段

记录内容

记录形式

备注

1

准备阶段

确定检查内容、方式和时间

书面记录


2

检查阶段

执法人员的数量、姓名、执法证件编号及向行政相对人出示证件、告知权利义务的情况

书面记录、音像记录


执法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对于应当作出行政处罚的行为,制作检查笔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书面记录、音像记录


对于发现的违法证据日后难以取得的,向上级领导请求报批,保存证据

书面记录、音像记录


2

检查阶段

对于应当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制作检查笔录,责令改正,并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复查

书面记录、音像记录


执法人员对于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复查,行政相对人未按照规定改正的,制作检查笔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行政相对人按照规定改正的,检查结束,制作检查笔录,说明检查结论

书面记录、音像记录


3

归档阶段

案卷形成后档案交接时,记录交接材料名称、卷数、页数、交接人员姓名、交接日期等

书面记录

交接登记表上须交接人员签名

四、行政收费

序号

执法阶段

记录内容

记录形式

备注

1

事前阶段

事前公示行政收费项目、范围、标准,收费机构、收费流程等基本信息

书面记录


2

收费阶段

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姓名、执法证件编号及向行政相对人出示证件情况

书面记录


申请人提供缴费通知单

书面记录


行政执法人员核对缴费通知单

书面记录


申请人缴费

书面记录


行政执法人员核实缴费凭证

书面记录


行政执法人员出具回执

书面记录


3

送达阶段

直接送达或当场送达的,记录送达文书名称、送达时间和地点、送达人、受送达人或者符合法定条件的签收人员等

书面记录,事后容易引发争议的同时进行音像记录

送达文书须行政相对人或其指定签收人签字或捺指印;相关人员拒绝的,由行政执法人员在备案的决定书上注明

留置送达的,记录留置事由、留置地点和时间、送达人、见证人等

书面记录、音像记录

送达文书须见证人签字或捺指印;录像记录应全过程不间断记录

邮寄送达的,记录行政执法文书名称与文号,邮寄送达的凭证、回执等。

书面记录

寄发凭证上须有寄件名称、寄出日期等

委托、转交送达的,记录委托或转交的原因、送达人情况、签收情况等

书面记录

书面记录上需有受委托人、转交人签名或捺指印

采取张贴公告、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等方式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记录采取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载体及日期

书面记录、音像记录(采取张贴公告方式送达的,应当采取照相或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4

归档阶段

案卷形成后档案交接时,记录交接材料名称、卷数、页数、交接人员姓名、交接日期等

书面记录,事后容易引发争议的同时进行音像记录

交接登记表上须交接人员签名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序号

行政执法类别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提交资料

法制审核内容

备注

1

 

 

行政许可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施工许可、预售许可

1.拟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情况说明(基本事实;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执法人员资格情况及执法程序的遵循情况;处理建议及理由;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行政相对人的申报资料或承办部门调查取证资料;

3.经听证或者专家评估论证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论证报告;

4.行政执法程序执行的相关文书和记录;

5.行政执法决定代拟稿;

6.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执法资格;

2.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3.程序是否合法、正当;  

4.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是否准确,行政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

5.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齐备;

6.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7.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2

利害关系人异议涉及重大权益变更的行政许可

3

行政给付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决定

包括直管公房

4

行政检查

需行文发布的行政检查通报或通告


5

行政征收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


6

行政收费

收费超过50万元的减收,或者免收、缓收决定


7

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决定或不予行政赔偿决定


8

其他行政执法决定

本局承办、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


9

拟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许可决定撤销、撤回的

10

向司法机关移送管理相对人涉嫌犯罪的决定

11

其他需进行法制审核的执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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