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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蒸湘区立新大道改造工程路面沥青混凝土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4来源:主动公开

衡阳市蒸湘区立新大道改造工程路面沥青混凝土

采购比选公告


(2020年第11次)


根据我司《关于颁发材料设备采购、机械设备租用、劳务、渣土运输等管理制度的通知》,拟对衡阳市蒸湘区立新大道改造工程所需沥青混凝土材料进行比选,比选方式为公开比选,比选公告发布在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比选共分为一个如下表

包号

名称

数  量

备注

一包

沥青混凝土

按实结算,但不得多于市财评结算数量


参比人资格要求

1、参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生产商或者经销商,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履约记录,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生产或供货能力。参比人提供的货物(材料)必须为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参比人必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拟参比包所包含的材料种类,且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能力(垫资能力);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进行参比。

、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符合相应比选报名资格的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于2020年11月25日9时至2020年11月27日17时3个工作日内到衡阳市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办理比选报名事宜,并由公司纪委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单位,经派驻纪检组资格复审合格的单位,才能获取比选文件,参加比选。

(1)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为被授权人办理比选报名事宜,需提供在该公司个人半年工资发放明细表(盖公章)或社保证明(原件)。

以上资料需现场提供原件查验,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参加比选报名,经派驻纪检组资格复审合格的单位,方可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可发送至邮箱或现场拷贝。

比选方式及评比办法

比选方式为公开比选,评比办法采用最低价中选评比法。报名合格的单位少于3家,本次比选取消。

联系方式

采购人:衡阳市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沿江南路120号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方式:17726145313

熊先生联系方式:13574795146

、监督单位(部门):

驻住建局纪检组电话:0734-8290235



衡阳市城市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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