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以下简称“《决定》”)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湘建发(2022)59号)精神,我局自即日起开始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二级资质申请对象
(一)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决定》规定条件申请核定二级资质。
(二)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22年5月13日前(含5月13日)届满的二级、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决定》规定条件重新核定二级资质;
(三)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22年5月13日后到期的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决定》规定的条件重新核定二级资质,也可直接申请换发二级资质证书;
二、二级资质申请条件
(一)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二)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统计人员;
(三)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三、二级资质需提交资料(资料需装订成册、编注目录和页码):
(一)行政审批信用承诺书
(二)企业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报告;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工商登记资料打印全套;
(五)企业(公司)章程(原件);
(六)股东会议决议(原件)、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有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内容包括:缴费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险种、缴费起止日期等内容。企业申报前3个月申报缴纳凭证),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职称证书需另带原件核对、网上社保网及职称证查询网全屏截图彩色打印)
(七)无非法集资承诺书;
(八)公司高管人员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九)《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样本及实施说明。
四、申报期限
(一)重新核定或换发资质证书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后,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资质延期。
五、申报地点
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17号]三楼E37窗口。
六、申报方式
窗口受理点排队取号依次办理。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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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4-8222564 技术支持: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