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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8来源:主动公开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三、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上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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