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第三批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公布、挂牌保护和测绘建档项目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为规范衡阳市第三批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公布、挂牌保护和测绘建档项目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做到程序规范、权责到位,过程公开、公平、透明,切实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全面完成第三批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公布、挂牌保护及测绘建档各项工作任务,现公告如下:
一、比选内容
衡阳市第三批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公布、挂牌保护和测绘建档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业主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全流程代理工作,涵盖招标方案拟定、招标文件编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协助签订合同等相关事宜,全程配合项目推进,确保符合历史建筑保护相关规范及政府采购程序要求,助力筛选出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完成第三批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公布、挂牌保护及测绘建档工作,落实历史建筑应保尽保要求。
二、参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同时具备开展相关项目招标代理所需的专业能力,熟悉历史建筑保护、测绘建档相关项目的招标流程及规范者优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在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的相关失信名单,确保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拥有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办公条件,能够高效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全流程工作。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符合相应比选资格的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于2026年5月7日8时至2026年5月9日17时(共计三个工作日)内,到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705室办理比选报名事宜,由局勘察设计科当场进行资格初审;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069614532@qq.com)。初审合格的单位,经派驻纪检组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获取比选资料、参与比选。
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持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参比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截图或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四、比选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参加比选报名,经派驻纪检组资格复审合格的单位,方可获取比选资料(含项目具体需求、比选细则等),资料获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比选方式及评比办法
1.比选方式:公开比选,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及派驻纪检组监督;参比人可自愿选择不到现场参与比选,比选过程及结果将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推进,确保公平公正。
2.评比办法:采用最低价中选办法,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参比人资格要求、响应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参比人为中选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比选小组综合考量参比人从业经验、服务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中选人。
3.若比选报名合格,且递交合格参比文件的有效参比人少于3个的,本次比选取消,业主将另行发布比选公告。
4.比选结果将在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中选人。
六、其他说明
1.参比人需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比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2.中选代理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与业主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若未按要求履行职责,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本项目相关事宜由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业主: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衡阳市船山大道28号
联系人:吴洁
联系电话:18229980240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6日
主办: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船山大道28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734-8222564 承办:衡阳市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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