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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衡阳市住建局落实企业服务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5来源: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衡建发〔2026〕7号

关于印发《衡阳市住建局落实企业服务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衡阳市住建局落实企业服务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5日     





衡阳市住建局落实企业服务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需求,推动全局从监管者向服务者转变,结合我市"企业服务年"行动要求,制定如下措施。

一、深化审批改革

1.精简优化政务服务。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帮办代办等制度,推行"无纸化、零跑路"审批。发扬"四到"精神,即办件当场办结,一审一核件和承诺件严格限时办结,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效。(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所有工改相关业务科室)

2.推行分级分类审批。 对于限额以下项目按小散工程规定进行信息登记,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批手续;对限额以上的民生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推行"线上容缺+线下补件";对省市重点项目实行"专班负责制",提供全程跟踪协调服务。(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所有工改相关业务科室)

3.深化施工图"多图联审"。 对重大民生工程推行规划许可容缺审查,凭承诺书先行开展技术审查。将施工图审查备案时限由4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实现首次审查"零付费"。(责任科室:勘察设计科)

4.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巩固"开工建设一件事"改革成效,将多图联审、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等事项集成并联办理,实现"一次申请、综合许可"。纵深推进联合验收"一件事",将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消防验收或备案、档案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合为"一张表单、一次勘验",验收总时限压缩至8个工作日以内。在政务大厅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窗,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工程管理科、消防管理科勘察设计科、市政科、市质安站、供排水办)

5.加大承诺制审批力度。对房地产开发资质、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高频事项,为符合条件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立"审批+监管"联动机制和新型信用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房地产监管科、建设监管科、建设监管事务中心、所有工改相关业务科室)

二、强化数字赋能

6.深化全流程网办服务。所有审批环节必须通过"工改系统"办理,确保全程留痕、可溯可查。全面实现施工许可证变更全流程网办,批复自动生成、自动盖章、自动送达。利用现有住建电子签约平台,探索推进物业服务合同网上签约工作,将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流程从线下搬上线上。(责任科室:信息中心、行政审批服务科、物业管理科、所有工改相关业务科室)

7.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审批"新模式。在预售许可、资金监管、数据核验等标准化程度高的环节,引入人工智能辅助校验技术,实行"系统自动比对初判+人工后台复核",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全面推广电子证照,推动申报材料电子化率提升至100%,实现"数据跑路"代替"企业跑腿"。(责任科室:信息中心、行政审批服务科、市住保中心、所有工改相关业务科室)

8.构建透明招投标环境。 严格执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符合要求的项目100%实行远程异地评标。除负面清单外的项目,100%实行"机器管招投标"。全面推广保函替代保证金,开通线上壁垒线索征集和投诉受理渠道,打造公开透明市场环境。(责任科室: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科

9.全面应用省执法一体化平台。严格执行扫码入企检查制度,对涉企行政检查实行计划管理。除法定紧急情形外,涉企行政检查、处罚100%通过平台办理,实现执法信息公示、过程全留痕、结果可追溯。(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所有工改相关业务科室)

三、聚焦企业关切

10.精准落实降免政策 严格落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降标政策。对学校、安置房等公共配套项目实行"免申即享"直接减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

11.创新消防审验及竣工验收模式。 编制发布《衡阳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知识宣传手册》,优化审验资料清单,指导企业合规建设、减少损失。对低风险项目推行"极简验收"程序,对重点项目实行主体结构分段"预验收"服务,提前排查整改问题。推行"四证齐发"模式(规划核实、消防验收、档案验收、人防备案同步发放),联合消防救援部门推进经营性项目验收开业"一件事",保障项目"验收即开业"。(责任科室:消防管理科、勘察设计科工程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质安站

12.建立技术争议"五方会商"协调机制。 针对竣工验收、消防验收、设计变更等环节出现的图纸与现场施工存在的技术争议问题,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及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联合会商,共同出具技术处置意见,打破"设计-施工-验收"脱节壁垒,避免企业因技术争议反复整改、延误工期。(责任科室:勘察设计科、消防管理科、工程管理科、市质安站

13.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坚持"政府监管、银行监控、专款专用、全程全额"原则,资金定向拨付至施工、供应商账户,允许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替换额度内资金,盘活资金。全面实行线上申请、线上审核的"不见面"办公机制,资金收存、拨付、余额实时可查、全程留痕。监管银行对已提交预售资金监管电子支付凭证的开发企业,实行免交纸质转账支票,减少企业"来回跑"。(责任科室:房地产监管科、市住保中心)

四、规范执法行为

14.全面规范涉企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常态化整治乱罚款、乱检查等突出问题,全面推广 "721工作法"(70%问题用服务解决,20%用管理解决,10%用执法解决),让执法更有温度。建立并动态调整 "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对"四类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推行合并检查、联合检查和"无扰检查",实行 "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 的执法闭环。(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建设监管科、所有工改相关业务科室)

15.建立"打非治违"网格化巡查机制。 依托卫片核查、安责险大数据等线索,及时将违法行为录入动态监管平台并销号闭环。对于装修装饰工程违规增设夹层、无资质承揽等行为,坚持警示在先、教育在先,筑牢行业安全底线意识,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 (责任科室:建设监管科、工程管理科、市质安站、建设监管事务中心、所有工改相关业务科室)

16. 严明执法纪律,严肃执纪问责。  严格落实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要求,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依托平台开展日常监测和案卷评查,根据省厅季度通报和检查结果,对各责任科室进行量化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部分科室和个人在推进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通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实现精准问责、规范问责。(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机关纪委、行政审批服务科、所有工改相关业务科室)

本措施自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试行1年。

主办: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船山大道28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734-8222564 承办:衡阳市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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