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的落实,确保冬雨季及“元旦”期间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可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衡阳市市政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规定》(衡政发【2014】16号)、《衡阳市市政工程建设质量检测工作要点》(衡质监字【2014】4号)的工作要求,从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开展全市在建市政工程质量行为大排查活动,以消除施工现场各类质量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质量事故的发生。
为切实促进本次质量大排查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站长为组长、全体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科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主要工作方法是:
(一)地毯式排查,逐项检查。本次检查组成了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查验、现场实物检查和技术资料核查3个小组,排查工作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1月25日,排查范围为市城区内所有市政工程项目,重点检查各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及履职情况、 涉及市政工程施工的相关质量检测是否按标准及规定实施及现场实物质量状况。
(二)督促整改,依法查处。检查组已开始全面行动,目前完成了全市21个道路工程(共45个标段)、3个桥梁工程(共10个标段)的检查工作,其中涉及了41个施工企业、14个监理单位。对排查发现的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相关建设单位已下发《质量监督手续催办函》共6份,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及质量隐患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共12份。
通过此次大排查活动,有效促进了建设各方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意识,加强了施工方和监理方质量检测工作的落实,确保工程质量可控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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