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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业主违规燃放烟花 因制止不得力3个物业受罚

发布时间:2015-06-05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近日,衡阳市中心城区4位市民因搬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分别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依法依规对涉事的三个物业在宣传、举报和制止限放烟花爆竹问题上的失职行为,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

  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负责人介绍,5月30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业主居住地分别归属衡阳市兴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睿智物业有限公司、冠都(衡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管理,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物业服务小区禁止深夜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任状》及《责任状的补充协议》等规定,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有向业主宣传、举报和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任和义务。

  针对以上三家物业的失职行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对他们作出如下处罚:一是对三家物业公司予以点名批评,责成公司法人代表作出书面检查,并在衡阳住宅与房产政务网、衡阳物业网公开曝光;二是对睿智物业、冠都物业予以红牌警告,并规定2016年5月30日前不能晋升资质,不得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西子莲花”项目不得参加2015年度省优、市优项目申报和评选;三是责成睿智物业、冠都物业对“西子莲花”和“冠都现代城”项目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和诫勉谈话,同时要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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