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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19-11-15来源:主动公开

  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 101 号建议的 会办意见

衡建建会2019〕2号(A类)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沈雪云代表您提出的《打好联动、共享、宣传三张“牌 ”解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难题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您提出的提案十分及时、准确、到位,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电梯已成为高层住宅居民的主要运载工具,对旧楼多层建筑加装电梯是一项民生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一、湖南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从2018年10月1日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止。物业服务项目利用宣传栏、LED屏幕等媒体广泛宣传《意见》的有关精神,让市民(业主)人人皆知、深入人心。

二、我市正在起草《衡阳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实施细则中包括市直职能部门的职能职责、办理流程、财政资金补贴、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制度等内容。其中七层以上既有住宅小区补贴8万元,每递增一层另加1万元。

三、《意见》中规定:既有住宅以单元或者楼栋为单位增设电梯。增设电梯应当经该单元或者楼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就增设电梯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担达成书面协议。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或者影响业主专有部分采光、通风的,还应当同时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关心和理解。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5

 

 

 

 

责任领导:张云球                人:梁志刚

联系电话:8290068     13873406669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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