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玲等1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衡阳市城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推进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关于规范衡阳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分为六个部分:明确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理顺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物业管理设施建设、推行物业行业市场有序发展、着力化解物业管理难题、构筑物业管理保障体系。
目前,市政府委托发改委牵头,组织经信委、人民银行等市直相关部门准备出台《衡阳市信用信息体系管理办法》,建议市政府把恶意欠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列入征信黑名单,形成“诚信奖励、失信惩罚”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6日
主办: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船山大道28号建设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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