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罗安宝、罗云学、尹冬英、谢云亚、刘朝晖、乐慧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三清三建”扩大至楼顶屋面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区“三清三建”工作是由市政府城市工作办牵头,以各城区为实施主体,规划、住建、城管、消防各负其责指导督促,并参与竣工验收,此项工作中我局主要是负责“建路、清管”两项工作。近两年通过开展社区“三清三建”工作,城区市容市貌大为改善,尤其老城区的老旧社区人居环境得到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高。但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此项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应进一步深入,为此我局已向市政府城市工作办提出了如下建议,正在落实中。
1、提高设计深度。在规划设计时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征求民意,注重保留有历史文化气息的古建筑,凸显有历史背景的古街巷特色,施工图设计有深度,突出实效,注重实用性,达到既整洁美观又方便居民生活、出行的效果。
2、发挥居民自治。“三清”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老城区无物业的居民楼将范围扩大到楼道、楼顶等公共区域,由社区牵头,居民参与,共同治理。
3、加强后期管理。无论是“清垃圾、清违建、清管线”,还是“建路、建绿、建园”都应建管并重,加大后期管理维护力度,避免“清过之后又反复,建完之后就损坏”的现象发生。
非常感谢你们对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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