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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阳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6-01来源:办公室

陈慧娟等一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行老小区物业自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规范衡阳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总体目标:到2020年,物业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新建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我局敦促各城区住建局对具备改造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进行摸底排查,分清主次、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财政支持、全民参与、目标明确的原则,今年务必完成老旧住宅小区改造20%。物业管理有以下三种管理模式:一是聘请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二是社区居委会代管、三是业主自治管理。

一、对于不具备实行专业化管理小区,采取业主自治方式进行服务。利用改造、扩建的停车位、公共部位广告费用弥补物业服务费不足,充分调动居民积极参与小区自治各项事项,安排退休人员及自愿参与小区建设的志愿者,即可以调动大家积极性、参与性,又可以节约人力资源成本,减少

服务费用支出。

二、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全面推行老旧小区自治管理模式,同时也是实现物业工作全覆盖的一种有效途径。

三、充分调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桥梁和纽带作用。经常了解老旧小区居民的民主意识及主要诉求、呼声,想群众所想、急居民所急、帮居民需帮,做到“底子清、方向明、

意识强”,改造后的老旧住宅小区实行物业自治,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一个普通市民应尽的责任和力量。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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