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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阳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5-18来源:办公室

民进衡阳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和完善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近几年以来,我局结合本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衡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衡阳市物业管理用房规定》、《衡阳市商品房预售前物业管理方案确认规定》、《衡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衡阳市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衡阳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衡阳市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细则》和《关于规范衡阳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已由省住建厅牵头,组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听证会、讨论会,有望年底通过立法的形式正式出台,这将对我省物业管理工作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二、市住建局会同发改委对《衡阳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根据我市市民平均工资水平适时进行调整,满足业主基本需求,按照一星级至五星级的服务标准,业主可自由选择“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向社会公布政府指导价。

三、进一步理顺物业行政管理工作体制。物业管理涉及部门较多,建立衡阳市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组织领、综合协调,系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政府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的负责人,各城区政府(含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木经济开发区、白沙洲工业园),公安、司法、发改、法制、民政、人社、卫计、国土、财政、住建、规划、工商、质监、城管、环保、人防、消防、电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关于规范衡阳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已明确各个部门的具体职责,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市直相关部门要形成多方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拓宽资金渠道,改造老旧小区。《关于规范衡阳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有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前两年,我市已成功改造苏眼井、西湖一村、西湖二村,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对老旧小区外墙、下水管道、道路硬化、绿化、监控等进行改造,作为典型事例在全市推广,总结成功经验,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五、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栏、LED显示屏广泛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使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人人皆知,正确树立业主花钱消费的观念。

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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