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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13来源: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平竞争审查

定期评估报告


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有效实施,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关于定期评估的工作要求,我局对2021—2023年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了集中评估,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局党组专门部署,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学习公平竞争相关政策制度要求,强化思想认识、研究具体问题。二是加强制度学习,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了区分和准确把握,对公平性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进行了统筹和有效衔接。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一是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强化政策措施起草部门的"首责"意识,要求起草部门严格按照标准自我审查,落实《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局内工作程序的通知》。二是明确由法规科牵头,每三年开展1次集中评估,对存在影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依法进行废止或修改完善,逐年评估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

二、集中评估审查情况

(一)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清理主要依据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

(二)评估机制、方法

评估清理工作由法规科牵头,具体文件评估清理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即各部门对本部门牵头印发的现行有效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评估。评估清理结果经局领导同意后,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评估清理范围

对我局2021年以来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全方位清理评估。

(四)评估清理审查标准

从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角度,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标准进行审查。

(五)评估结果

经评估,我局现行有效的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均符合标准,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形。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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