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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衡阳市市级肉类储备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5-15

各县商务和粮食局、财政局:

为了做好今年我市肉类商品储备工作,保障我市肉类商品市场稳定,根据《衡阳市关于省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实行资质认定的通知》(衡商务办[2011]20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度市级肉类储备企业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证照。

2.管理制度健全,商业信誉良好,有稳定的销售网络,抗风险能力较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国家相关经营许可资质和环评资质,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储备规模:市级活体储备企业年出栏商品猪3000头以上,常年存栏育肥猪1000头以上,具有自繁自育条件的企业优先考虑

4、其他条件参照《衡阳市关于省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实行资质认定的通知》(衡商务办[2011]20号)文件规定。

二、推荐办法

各县商务和粮食局会同本级财政局负责做好辖区内储备企业的推荐工作,每个县()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家。

推荐材料:1.商务和粮食局与财政局的联合推荐报告;2.申报企业的申报文本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含储备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市级储备企业资格申请表、营业执照、环保/环评证明开户许可证动物检疫证书等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4.对所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县522日前报推荐材料(盖公章)一式份,其中市商务和粮食局两份,市财政局一份,并发电子版

联系人:王凯8223533hengyangshangwu@163.com

       龙海容,8867695,734810811@qq.com

附件

1.《衡阳市关于省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实行资质认定的通知》(衡商务办[2011]20号)

2.衡阳市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质条件

3.衡阳市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格申请表

   

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                衡阳市财政局

                                    

                                    2020515


附件1

 

 

附件2

衡阳市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质条件

 

根据国家商务部、财政部颁布的《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参照《中央储备肉活禽储备基地场资质条件》制定本条件。

1、范围和规模

①符合工商注册经营范围,有稳定的销售网络的。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事故记录。

②年出栏商品猪3000头以上,常年存栏育肥猪1000头以上,且自繁自育。

2、选址

①猪场应远离学校、公共饮水源、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以及其他畜禽饲养区。

②猪场应建立在交通方便、水质良好、地势较高、干燥、无有害气体及其他污染的地区。

3、场区布局与设施

①场区有完整的、封闭型的围墙或隔离带。

②饲养区进出口通道地面应设立消毒池,人行通道除设地面消毒池外,还应增设紫外线消毒灯。

③场区内应设有废弃物、猪粪处理场地和设施。

④场区内应设有兽医室,有必备的兽药,并配备工作所需要的药品与器械。

4、饲养管理

①坚持自繁自育原则,有合理的猪群结构。

②严禁饲喂国家禁用的动物性添加剂、激素、抗生素及发霉变质饲料。

5、防疫措施

①有严格的防疫卫生规章制度。

②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时做好各类猪群的免疫接种工作,并要详细记录,存档备查。严格控制发生各种疫病。

③建立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或发生疫情,能立刻报告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紧急综合防范措施,

6、猪场管理

①要建立严格的消毒制度。包括进出车辆、人员要严格消毒以及定期进行猪舍消毒。

②建立严格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应配备合格的专职兽医人员,场内饲养人员要相对稳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③财务制度健全,配备有财务人员。

7、其他要求

①愿意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生猪活体储备任务,并接受商务、财政有关部门、储备活体猪操作单位的管理。

②储备活体猪管理、操作单位到场检查工作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同意进入猪舍检查。


附件3

衡阳市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格申请表

 

饲养场全称


一、基本情况

饲养场地址


饲养场性质


隶属单位


营业执照号码


动物防疫合格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总投资额(万元)


传真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职工总数


管理人员数量


肉料比


资产负债率(%


2019年饲养规模(头)


2019年平均存栏数量(头)


2019年出栏数量(头)


猪场总占地面积(㎡)


猪舍建筑面积(㎡)


猪舍总栋数


种猪舍数量


妊娠舍数量


产仔舍数量


保育舍数量


育肥舍数量


目前育肥猪存栏数量(头)


目前仔猪存栏数量(头)


公母猪比例


公猪存栏数量(头)


母猪存栏数量(头)


后备母猪存栏数量(头)


饲养品种


饲养场是否具有自繁自育能力


二、防疫消毒情况

是否有健全的防疫消毒制度


是否具有紫外线杀菌室


饲养区门前是否具有消毒池


猪舍前是否具有消毒池


是否建立病猪防疫隔离区


防疫灭病工作是否有记录


是否具有兽医防疫室,有无配备工作所需要的仪器、设备、药品


兽医技术人员数量


近两年场内有何疫病发生


三、财务情况

是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财务人员数量、是否取得会计证书


四、其他情况

是否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度


有何重大违纪或事故发生,如发生,是何种违纪行为或事故


申请单位(公章):                审核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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