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进“三强一化”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市场监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衡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衡市监〔2022〕5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可申报的知识产权专项项目如下:
(一)普惠性项目:国外专利授权、地理标志获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明专利实施转化。
(二)竞争性项目:知识产权强链护链、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地理标志运用保护培育工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优质服务机构建设、学校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知识产权保险试点。
(三)辅助性项目:专项测评工作辅导;重点专项项目:地理标志有关产品推广运用。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申报表格和证明材料,详细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否则,视为未申报。
(一)普惠性项目申报。需要提供填写好的《衡阳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普惠性项目申报表》(附件1),同时提供相关事项的证明材料。
相关事项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全部项目申报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身份证;2.申报国外专利授权项目需提供专利证书、有关政府(部门、机构)收费凭证;地理标志获批项目需要提供地理标志证书、专用标志使用登记备案资料、政府(部门、机构)有关收费凭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需要提供专利质押融资登记通知书(或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质押合同、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评估报告、评估费及利息票据等;发明专利实施转化项目需要提供专利证书、政府(部门、机构)有关收费凭证、开展专利实施及产业化和转移转化相关活动材料。
(二)竞争性项目申报。包括立项申报、合同签订申报、验收申报。
1.立项申报。申报单位需要提供填写好的《衡阳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2),其中“项目实施基础及保障条件”“项目内容及申报理由”所填写的内容应该达到《办法》中相应项目的“申报条件”要求;同时提供符合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提供书面承诺材料(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达到相应条件)。
2.合同签订申报。项目立项后,申报单位应及时提供填写好的《衡阳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合同书》(附件3),其中“项目完成时预期目标及主要任务指标”内容应该达到《办法》中相应项目规定的“验收条件”要求。
3.验收申报。申报单位应该在规定验收时间前提供填写好的《衡阳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验收申报书》(附件4)、项目总结报告(不少于500字)。总结报告应该写明《办法》及合同中规定的相应项目“验收条件”相关事项的完成情况;并提供完成验收条件相关事项的证明材料。
相关事项的证明材料说明:1.所有竞争性项目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专利管理制度、项目支出有关财务资料(特别是有关收费凭证);2.项目申报条件及完成验收条件相关证明材料说明:要求有效发明专利的,需要提供发明专利证书、有关政府收费凭证;要求有制度的,需要提供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要求有专利导航报告的,专利导航报告可以是相关产业链专利导航报告、区域专利导航报告或企业专利导航报告,专利导航报告按照《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标准规范书写;要求为优势(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其他优选条件的,需要按照相关行业通常规定,提供足以证明存在(完成)相应事项的证书、认定(认证)书、政府(部门、机构)通知或文件等;要求高质量高价值发明专利布局的,需要提供相应专利技术检索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通知、有关费用凭证;要求建好口审庭、开展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助推乡村振兴、综合服务窗口、规范服务行为、开设课程、知识产权保险、注册商标证书、产值以及其他事项的,需要按照相关行业通常规定,提供相应事项通常的证书、认定(认证)书、政府(部门、机构)通知、各种单据等,或者是提供开展相应工作的照片、统计表等材料,提供的材料要足以证明开展了相应工作、完成相应任务或者达到相应要求。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一份、纸制文档两份,纸制文档需要盖章(签字)。有关证件纸制文档为复印件,对复印件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出示证件原件核对,证件电子文档应为原件扫描件;表格电子文档应为EXCEL格式文件;其他材料纸制文档为打印件或者复印件,其电子文档可以是WPS等通常办公软件能读取的格式文件。
(三)专项测评工作辅导和地理标志有关产品推广运用项目申报。原则上参照上述竞争性项目申报程序执行,具体要求及申报程序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拟定方案后会同市财政局确定。
三、申报时限
(一)普惠性项目申报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10月15日。为提高项目申报的积极性,期间将进行一至两次验收,采取先申报先验收先拨付的原则。
(二)竞争性项目申报时间
1.立项申报:2022年6月15日至8月30日。
为提高项目申报的积极性和加快项目推进,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申报情况在2022年8月30日前后组织两次立项评审,采取先申报先评审先立项的原则。
2.合同签订申报:竞争性项目立项公示完毕后3天内,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填写好的项目合同书。
3.验收申报:合同签订后,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该按照合同要求,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两批次验收,各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自身完成合同指标情况在2022年9月10日前申报验收;第二批次验收时间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均以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合格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和纸制文档)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相关事项申报。
普惠性项目中的国外专利授权、获批地理标志、质押融资等要求均是指2022年1月1日之后至项目验收前所取得的相关权利(证书)或者完成相关事项;竞争性项目要求的验收条件原则上均是指2022年1月1日之后至项目验收前所完成相关事项、取得的相关成绩;不符合该时限要求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四、受理推荐
各县市区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市市场监管局设有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二级机构、市知识产权相关协会为本次项目申报的推荐单位。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相应项目的受理、初审与推荐。
项目的申报原则上由相应县市区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初审与推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相关科室、市市场监管局设有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二级机构、市知识产权相关协会可以推荐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知识产权竞争性项目。各县市区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受理、初审、推荐的,工作不负责的、不符合要求的,应申报单位(个人)的投诉,经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相关科室可以直接受理符合要求的相关项目申报。
项目推荐单位,对项目进行受理、初审、推荐时,要填写好《衡阳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竞争性项目(申报资料、验收资料)初审情况汇总推荐表》(附件5)。在项目立项前,填写好表格中申报资料相关信息,将纸制文档(盖章)与电子文档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相应科室;在项目验收前,填写好表格中验收资料相关信息,将电子文档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相应科室(不需要再报送纸制文档)。
竞争性项目立项前或者验收前,市市场监管局对于有关情况不清楚的或者有疑问的,可以组织考察组到实地调研、核实项目申报相关事项。
五、申报要求
知识产权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园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也是真抓实干考评、营商环境测评工作的重要指标,开展知识产权项目工作是促进各县市区、园区做好知识产权各项考评工作的重要抓手,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单位申报,按照要求做好宣传、受理、初审、推荐、督导等工作。
本通知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解析。
附件:1.衡阳市知识产权普惠性项目申报表
2.衡阳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申报书
3.衡阳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合同书
4.衡阳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验收申报书
5.衡阳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申报资料、验收资料)初审情况汇总推荐表
6.衡阳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项目各县市区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系人员表
7.衡阳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项目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员表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4日
附件:
衡市监办〔2022〕69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的通知
衡市监办〔2022〕69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的通知-Excel格式表格
衡市监办〔2022〕69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