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根据衡财库〔2015〕322号文件要求,我局现将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编制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调查研究;指导各县(市)及南岳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2、承担对各城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沙洲工业园、松木工业园以及市直有关单位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3、承担城市市容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城市容貌标准。
4、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责任。
5、承担拟定市区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中长期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6、承担城市道路照明和亮化照明监督管理责任。
7、承担在市区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责任。
二、收支情况
2014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系统(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园林局)年末收入决算数为3124.1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697.21万元,事业收入195.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数为231.47万元。
2014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系统(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园林局)年末支出决算数为1718.7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189.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41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66.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05.41万元。(结余资金均为项目资金,2015年资金已下达到各项目单位。)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4年公务接待年末决算数为42.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末决算数为69.90万元,相比2013年决算均有所减少。
1、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表
2、2014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 年10 月27 日
2014年度城管执法局系统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