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2-23 17:00
衡阳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环境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拟订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承担事权范围内的生活(含粪渣)、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污泥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3、负责城区生活垃圾转运及转运站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4、负责城区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生产作业;5、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及余土的调剂处置工作;6、负责城区河道的保洁服务工作;7、负责事权范围内环境卫生作业的市场化服务工作;8、负责拟订和组织落实城区环境卫生生产计划,负责引进环境卫生先进技术,促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9、负责建设、维护智慧环境卫生数字平台和信息采集工作;10、完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有综合科、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生产调度科、科技科、设施设备科、数字环卫科、渣土科、水上环卫科;下单设衡阳市垃圾运输中心和衡阳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两个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20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01.7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20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804万元,项目支出为397.7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80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397.7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804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83.75万元。包含:办公设备购置费20万元、办公耗材及其他50.04万元、物业管理费116万元、河道保洁397.7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用房1254平方米;车辆29辆,其中:业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0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4万元,项目支出397.71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八)其他事项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表十一: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六、公开表格附件
主办:衡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长丰大道43号 技术支持: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8809315 邮编:421001 餐饮油烟污染投诉电话:8857066 网站地图
湘公网安备 43040802000074号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