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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思路

来源: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6-01-03 00:00

    

  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思路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我局以“八城同创”为载体,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网格化、常态化、长效化,着力提高城市管养维护标准、城市基础设施质量和城市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以“八城同创”为切入点,对标提质,城市形象更加文明。我局将“八城同创”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助推器,在全局迅速掀起创建的热潮。一是精心组织,全员发动。局党组对“八城同创”高度重视,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一名班子成员领衔一项创建、一套创建班子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我局6月9日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8月28日召开了创文明城市调度暨创园创卫动员大会,对全局系统开展创建工作进行部署和调度,建立了一月一讲评、一周一调度、一日一督查的工作机制。同时,我局主要承担牵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专项任务,负责市创园办的日常工作,制订了《衡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筹备召开了衡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多次到省住建厅、住建部相关部门汇报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任务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专项整治,全面提质。针对有碍“八城同创”的市容市貌方面的顽症难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整治占道经营:开展占道摊点、马路市场、农贸市场、“十小店”、早夜市等专项整治,取缔解放大道与中山南北路交叉口、广东路“T”型街、南华大学门口等摊点占道乱象,整治肖家湾路等35处马路市场、衡州市场等41处农贸市场周边脏乱差现象,规范早夜市摊点和背街小巷疏导摊点管理,设置广场路等16处季节性瓜果临时疏导点,方便本地农民自产自销瓜果,受到了广泛好评;整治城市“牛皮癣”:开展“牛皮癣清理月”活动,采取专门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责任包干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全面清理与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清理标准高,经费投入大,重拳堵源头,实现“牛皮癣”清理无死角、全覆盖。整治户外广告: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拆除大型户外广告150处共456块约5万平方米。市城管执法支队配合廖家湾变电站和二环路建设,迁移大型立柱广告7处;各城区重点对提质改造的“四条主干道”的楼顶、墙面大型户外广告、灯箱广告及违章设置的门店招牌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采取政府回购、公开招标的方式,拆除不规范的地名牌974块,安装标准地名牌842块。整治乱停乱放:开展人行道车辆停放管理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提出了《衡阳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衡阳市城区道路两侧规范停车实施方案》建议。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对人行道停车泊位进行清理规范,对不符合停车泊位设置要求的人行道设置禁停标示和隔离设施。对人行道“三车”停放实施定点划线规范管理。整治卫生死角:开展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老居住区、集贸市场、“城中村”等薄弱环节及辖区公路、河道、桥梁、铁路周边市容环卫综合整治,拆除乱搭乱建简易棚房、雨棚,清理大件垃圾、白色垃圾、屋顶、棚顶积存垃圾,清除绿化带、风光带、河堤边坡菜地。整治环卫设施:开展城市公厕、垃圾收集站、垃圾运输车、果皮箱、垃圾桶、保洁车专项整治,对环卫设施进行全面清洁、维修、更换,确保环卫设施配置和管护达标。整治门店“八乱”:开展临街门店乱贴乱挂、乱摆乱放、乱堆乱搭、乱倒乱扔等乱象,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整治管护作业行为:规范清扫保洁、果皮箱清掏保洁、道路清洗、洒水车、清扫车、垃圾运输车、公厕管理、垃圾站管理、园林绿化修剪补种、路灯设施检修等管护作业行为,提升作业效果,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干扰。整治渣土污染:健全完善渣土运输特许经营管理、常态化考评、湘DZ专牌管理工作机制,加大渣土管理联合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联合执法67次、巡查执法83次,查处违规渣土车416台次,较好地规范了渣土文明运输行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公园广场环境秩序:规范船山公园、生态公园、西湖公园、岳屏公园、莲湖广场、太阳广场、岳屏广场摊点管理,取缔违规摊点56处,拆除摊棚13处,对公园广场实施机动车禁入管理,提升游园环境舒适度和安全感。三是立足本职,营造氛围。我局认真履行户外广告管理部门的职责,充分利用立柱广告、楼宇LED屏等阵地开展“八城同创”公益宣传。开展户外广告公益宣传:我局会同市创建办选定128处户外广告固定开展创建公益宣传。在迎检测评阶段,协调广告公司设置112处创建公益广告。同时,利用衡阳广场、步步高商场等15处楼宇LED屏滚动播放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宣传标语,实现户外广告公益宣传全覆盖。开展公共场所公益宣传:在公园、广场、风光带、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牌)132块,利用电信无线发射亭、公交站亭、绿化带公益广告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创建公益宣传多层次。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全局686名干部职工在湖南省志愿者服务网注册了志愿者,在职干部职工志愿者注册人数比例达到100%。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清理城市“牛皮癣”、捡拾公共绿地、风光带岸坡白色垃圾等志愿者服务活动,以身示范,影响和号召广大市民增强文明卫生意识,积极投身到“八城同创”中来。 

  (二)以制度创新为增长点,激发活力,管理机制更加有效。面临城市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挑战和新问题,我局着力从机制创新寻找突破口。一是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我局实施《衡阳市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层基础作用,以社区为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照明亮化、渣土管理、车辆停放、公用设施等管理执法任务分解到每个网格,建立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标准、定奖惩“六定”工作制度,统筹协调网格内各维护管理责任单位作业行为,借助数字城管平台,实时监控、收集、处理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投诉和举报事项,推动城市管理从被动向主动、定性向定量、静态向动态、单一向综合、滞后向实时转变。二是建立错时管理机制。针对日常管理中出现的“城管下班、摊贩上班”的现象,我局制定了《关于在城管部门开展错时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每天7:00-8:00、11:30- 15:00(夏秋季)或14:30(冬春季)、17:30-20:00三个时段,各区城管部门在重点路段、窗口部位以及市场口部,至少安排2名以上队员值守,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我局相应开展错时督查考核,重点考核错时管理时段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情况。通过实施错时管理,原来上下班空档时段管理不到位、经常被领导批评、老百姓吐槽的情形有了明显改观。同时,各区环卫部门也将错时管理措施用于解决上下班时段环卫保洁标准降低、夜间垃圾收集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效果。三是正式运行数字城管新模式。在数字城管建设上,结合我市实际,改进数字城管系统软、硬件设施,增设了渣土管理实时监控子系统和外网接入功能;开发了“衡阳城管”公众微信、手机投诉举报APP“市民通”,并上线运行;建立健全和完善了《衡阳市数字城管应用工作方案》等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公开招聘录用了6名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坐席员;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通过受理“城管通”、“市民通”、“12345”工单、“衡阳城管”公众微信、电话投诉、领导督办、社区网格管理员、媒体曝光、视频抽查等渠道获取的问题信息,予以立案、派遣、处置、反馈、核查、结案。据统计,自系统9月正式运行以来,共受理案件5272件,办结5166件,办结率达98%,回访满意率达95%以上。通过运行数字城管系统,改变了城市管理信息获取滞后,主要靠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途径,问题处理不及时,管理方式过多依赖突击式和运动式管理,城市管理效率和质量不高等诸多问题,显著提升了城市管理运行效率,探索建立了城市综合管理新模式。四是拓宽社会参与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在环卫作业、园林绿化、风光带养护、“牛皮癣”清理、绿色照明节能改造、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等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化监管制度。今年城区共计165个社区的环卫作业实现了市场化,湘江两岸风光带、蒸水南堤风光带建成移交段的绿化和市政设施、高新开发区道路绿化、环卫作业等招标由专业公司进行管护,管护质量明显提升;推进按EMC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完成蔡伦大道(铜钱渡大桥至衡州大道)、蒸湘南路(衡州大道至南三环)、蒸湘北路(蒸水南路至北二环)、立新大道(蒸湘北路至蔡伦大道)、衡湘大桥等“四路一桥”共计2124盏LED路灯改造;按BOT模式(建设-经营-转让)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中心、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还入选全省首批PPP (公私合营模式)示范项目。五是健全绿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城市绿线管制、市政绿化工程质量监管等制度,落实《衡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出台《衡阳市工程项目建设绿化验收面积计算方法》,规范新建绿化工程审批程序,建立“绿色图章”制度。我局参与新、改、扩建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管理以及竣工验收,对于绿化指标不达标的绿化工程项目不予审批,对绿地率指标未达标的项目征收异地绿化补偿费,加大绿化执法力度,有力保障绿化自然增长率,有效地促进了园林绿化管护水平、工程质量的提升。六是健全考核督查机制。会同市城管办制定并由市政府办印发了《2015年度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督查考核方案》,市城管委全年奖励资金不少于1680万元,其中1400万元用于我局对各城区和高新开发区城管、环卫、园林部门的奖励和补助。我局对各城区和高新开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分城管、环卫、园林3个板块实行日督查、月考核、季讲评,按月奖惩,分季结算。今年前三季度,共兑现城管、环卫奖励675万元,处罚500万元,园林奖补资金351万元,采购了一批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电脑、电动保洁车、洒水车、压缩垃圾转运车、路面养护车等设施设备,改善了工作条件。同时,我局还会同市城管办、市爱卫办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普检与抽检相结合、考核与督办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公园广场、社区环卫、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等专项考核,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督促各城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和街道、社区切实承担起城市管理的责任。今年我局还完成了环卫设施设置、市政路灯绿色照明、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编制。 

  (三)以项目实施为支撑点,夯实基础,设施配套更加完善。持续完善城市设施,不断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基本完工,预计明年1月开展设备调试、2月试运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预计2016年3月基本建成;吉兴垃圾场封场改造与生态修复项目完成封场施工,预计明年完成生态修复;城乡垃圾收运体系项目,建成螺丝山垃圾转运站第3条生产线,年新增垃圾运输能力340吨/天,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垃圾场污水泄漏及雨污分流工程,完成污水外运至松亭污水处理厂中途泵站处理和坝挡水堤、AB库区3处漏点补膜堵漏,完成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抗战纪念城中心景区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明年6月建成开放;完成路灯照明控制系统智能化节能改造。二是大力推进绿化提质改造。启动大乔木新植补栽“三年行动”,在城区52条主次干道、9个居民社区新植补栽15136株大乔木;开展25条主次干道绿化提质改造,计划改造道路绿化面积14.45万平方米、新增绿地面积34.88万平方米,现已全面施工,预计明年3月完工;140个社区创卫创园“三清三建”行动( 清理废弃物、违章建筑、“牛皮癣”,建路、建绿、建园)全面启动;市园林局完成了蒸湘南路延伸段、衡岳高速出口等重要部口的绿化提质改造工程,景观效果大幅提升。各城区园林局对辖区绿化进行补种,除完成大乔木补种施工外,共补种小苗148.37万株、麦冬草14390公斤。三是大力推进设施配套。启动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5~2017年):10月8日市城管委会议已明确了环卫设施建设任务,今年已完成添置电动保洁车300辆和园林环卫作业车辆停放保养场选址。同时,各城区自筹资金和利用环卫考核奖励资金建设环卫设施,石鼓区新(改)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6座、地坑式垃圾中转站13座,新增加道路清洗专用车辆12台、垃圾收集板车130台、垃圾桶2400个、果皮箱186个;珠晖区新购新型环保果皮箱280余个、添置保洁车100辆,维修破损保洁车80余辆;雁峰区更换果皮箱55个;蒸湘区搬迁压缩式垃圾中转站1座,新增压缩式垃圾运输车1台。推进公园广场风光带设施改造:对石鼓书院、岳屏公园、动物园、回雁峰景区、岳屏广场、营盘山公园、南郊公园、园林技术推广所、湘江两岸风光带的基础设施进行提质改造,油化园内道路,维修更换生态环保道板砖,新增路灯、庭院灯,检修健身设施,设置机动车门禁系统,整修游客服务中心、公厕,治理黄土裸露。石鼓书院成功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新建管理用房200多平方米、生态停车场700多平方米,维修、改造广场及游路2000多平方米,在广场边缘安装鼓形围挡,启动摩崖石刻保护修缮;岳屏公园与岳屏广场在出入口增设路障,以阻挡社会车辆入园;岳屏公园增设残疾人通道,以方便残疾人游览。风光带绿化和市政设施提质改造完成施工。新建市政路灯工程:承接蒸湘大道(衡云干线)、中航路、富康路、船山东路、蒸水南三期风光带、华耀城、红湘北路、二环北路、南外环、蒸水北堤等10条道路路灯施工,全年共安装路灯890基、2670盏,配电箱16台,新增用电量846KW/h。 

  (四)以精细管护为基本点,注重常态,城市环境更加宜居。开展文明卫生样板路创建,以线带面,推动城市空间管理和城市设施维护全面提标提质。一是抓环卫管护作业升级。按照“突出中心城区、覆盖主次干道”的要求,狠抓道路清洗,每个城区白班增加3台、晚班增加2台道路清洗作业车辆,确保每天晚班有40台环卫作业清洗车辆、白班有28台清洗作业车辆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进行全面、轮回冲洗,道路清洗质量明显提升;在主次干道全面实施“两扫全保”滚动作业,确保建成区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针对垃圾车运输途中撒漏和堆斗现象,市环卫处每周一上午安排专人到垃圾转运站检查垃圾运输车清运和车容车貌情况,发现问题进行拍照取证,定期组织各区环卫召开业务分析会,通报垃圾运输车车容车貌不整和堆斗撒漏情况,督促整改,成效明显;垃圾场填埋作业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程运行,日处理垃圾1200吨,采取分区、分单元、分层作业,每天对填埋作业区进行覆盖,减少了臭气及蚊蝇的产生。对场内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减少了渗滤液的产生量,并建立了运行情况记录制度,如实记载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备工艺控制参数,确保流程规范,排放达标。二是抓园林绿化管养升级。市、区两级园林部门对所管的公共绿地实施精细化管养,实行内部招标承包,探索市场化运作。按季节、分类别开展提枝疏枝、樟巢螟、蓑蛾、剌蛾、红蜘蛛等病虫害防治、抹芽施肥、众生枝、枯枝清理、修剪整形、抗旱保苗、中耕除草、树干刷白等日常管养,确保苗木长势良好,成活率达标。市园林局狠抓公园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管理和服务标准,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和卫生保洁。承包南湖公园管理,抓园容园貌整治,成功举办南湖公园“2015金秋国庆花展”,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广泛关注。开展园林科研,抓好苗木、花卉的引种繁殖和生产,今年引种了美国紫薇、花叶络石、吴风草、花叶麦冬、水生美人蕉等各类苗木,新增苗圃用地50亩,出圃各类乔木1532株、各种球类及灌木2354株、小灌木16.8万株、花卉115万盆,主要用于金秋国庆花展和城市摆花,丰富了城市色彩,提升了景观效果。三是抓照明亮化管护升级。全年共维修路灯68700盏次,更换供电线路8.7KM,维护专用变压器66台,供配电控制箱450台,确保路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99%以上,供电可靠率达100%,主次干道路灯亮灯率达99%以上,背街小巷亮灯率达97%以上。开展灯容灯貌专项整治,拆除船山大道等66条道路灯杆乱挂广告、系留物2700余件,清洗灯杆5550基,刷漆美化解放大道等50条道路3568基路灯杆、155台供配电箱,加固补全蔡伦大道等28条道路2348个路灯接线合盖板,维修更换65基16至30米高杆灯灯盘、灯具,将倾斜不正的灯杆、灯臂、灯具及时矫正,确保照明设施设备美观整洁完好。建立健全“一江六路九桥”亮化值班巡查和交接班制度,每晚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承包管护单位整改,并与维护经费挂钩。落实《衡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对亮化实行分段分时控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原建设的石鼓广场等地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无法修复的亮化设施予以拆除,与各城区责任管理单位签订楼宇亮化安全协议,强化管理单位的责任意识,实现了全年无安全事故的目标。 

  (五)以形象建设为新亮点,良性互动,城管执法更受认同。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形象建设,积极培育城管新形象。一是认真接受市政协民主评议。按照市政协民主评议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对市城管执法局工作民主评议的整改意见》的要求,我局对照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了全面整改。10月30日市政协常委会暨民主评议整改大会对我局整改工作进行了测评,满意率为98%,实现了民主评议促进工作提高的目标。二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要求,将其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八城同创”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整改,开展“一进二访”扶贫帮困活动,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全面提标提质、打造城市管理升级版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作风保障。三是深入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加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1个专题,全年开展集中学习6次,重点学习了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修订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利用城管周末法律学校开展法制培训,并在7月1日举办了“庆七一·争做文明执法者”法律法规知识抢答赛。9月,选派两名同志参加全省住建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并荣获二等奖。会同市法制办与湘潭大学合作举办了第一期城管执法培训班;举办了“守纪律、讲规矩,争做廉洁衡阳人”反腐倡廉演讲比赛开展城管执法队伍队列训练,各执法单位每周组织队员进行1次集中训练;开展队容风纪专项考核,重点对城管执法人员到岗到位以及工作期间嚼槟榔、抽烟、着装不整等言行举止不文明行为进行督查,塑造良好队容风纪。四是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完善办事公开、办事承诺、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按“单”用权履责、按“图”行权办事,坚决落实好“两集中两到位”,所有行政审批进市政务中心,授权窗口“一站式”办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载量权基准,杜绝乱罚款、乱收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清理规范部门权力清单、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重点执法岗位专项督查、严申城管执法“五条禁令”等措施,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五是真切关怀一线职工队伍。及时调整环卫临时工人薪酬待遇,发文提高城区环卫临时工月工资,并就建立环卫临时工工资定期增长、设立工龄工资、增加环卫工龄补贴问题向市政府作了汇报,提请市政府出台了《衡阳市临时环卫工人薪酬待遇调整实施方案》;逐步清欠园林职工拖欠工资,从今年开始,市园林局已按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含绩效工资)。原拖欠园林职工工资累计达1081万元,已陆续还欠800万元,预计明年可以全部还清;开展“夏日送清凉”活动,组织局系统各单位向全体一线城管队员、环卫工人、园林工人发放防暑药品和物资;开展慰问帮扶活动,自筹资金对老党员和特困职工进行慰问。同时,积极争取省、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省建设行业协会等组织加大对一线和困难职工的慰问救助力度;联系共青团、微公益等志愿者组织以及倡议热心企业、临街门店,开展为环卫工人捐赠饮用水、提供免费饮水点、义诊等爱心活动,积极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关爱一线环卫工人,珍惜环卫劳动成果,改善环卫工作环境。六是大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的平台作用,继续在衡阳都市频道设立《今日城管》专栏,在衡阳日报开设《衡阳城管》专版,在红网衡阳论坛设立《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投诉专用贴》。积极创新宣传载体,发动各城区城管、环卫、园林等单位,利用城管、环卫、园林执法督查车巡回播放城市管理宣传录音;在环卫、园林作业车身喷涂、张贴宣传标语;在经常发生渣土偷倒、垃圾乱堆的地段设置卡通警示牌;组织城管队员、环卫、园林管理人员逐路段逐门店与经营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宣讲“门前三包”管理要求,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同时,我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财务审计、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建议提案办理、工会等工作都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衡阳市直机关第九届职工运动会中获得代表团二等奖。我局还加强对各县(市)和南岳区城管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各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绿化建设管理、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等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考评,完成了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民生实事、“两供两治”相关指标任务。 

  回顾2015年,各项工作能取得可喜成绩,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真抓实干的结果。城市管理永远在路上。2015年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思路和做法,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要继续坚持,不断探索和完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广大市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管理方式滞后于城市发展,长效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管不到位,执法行为规范化有待提高,不文明执法时有发生;整治效果时有反弹,局部地区脏乱差现象还比较突出;部分城管队员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意识不强,素质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存在的程度深浅不一,影响相互交织,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我们既要肯定成绩,树立信心,谋划发展,又要敢于直面这些顽瘴痼疾,分根析源,寻找对策,在今后的工作中逐一解决。 

    

  二、“十三五”时期工作形势 

  近年来,我市城市化进程明显加速,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着更加错综复杂的形势、更加严峻繁重的任务、更加难以预计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城市化进程全面加速,“城市病”积习成疴;城市管理能力和城市公用设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不相适应;城市管理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城管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市民素质整体不高,文明习惯尚未养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八城同创”压力叠加等。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城市管理形势,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十三五”时期,城市管理工作将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从国家层面来看,习近平总书记11月9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11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研究经济结构性改革和城市工作,要求改革城市管理体制,理顺各部门职责分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落实责任主体。国务院大力推进“海绵城市”、“管廊城市”建设。12月20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胜利召开。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管理做出了顶层部署,必将推动城市管理事业加速发展。 

      从省级层面来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将于今年底或明年初出台,将在全省范围内就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职能职责、队伍建设等进行规范。同时立法法依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我市可以在《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开展城市管理地方立法,进一步出台更符合本市实际、更具针对性的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健全法制保障。 

      从市级层面来看,今后几年我市将陆续迎来“八城同创”各单项创建考核验收,每一项创建的成功都离不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秩序的保障,城市管理工作将处在市委、市政府全局工作的中心地带,必将集聚更多的资源,实现更大的发展。 

    

  三、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推进“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的攻坚之年。做好2016年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城市管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主线,以“五个发展”为遵循,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地方立法权落地为契机,以城市管理新技术为引领,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两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强化城管法制建设,抓实创建工作,突出创新管理,推进民生改善,夯实党建基础,努力开创我局“十三五”时期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法制建设,严格执法监管。以立法为突破,按照构建权责一致、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体制机制的要求,加快城市管理法制化建设步伐。一是启动城市管理地方立法。以贯彻落实《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和本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为契机,提请市人大开展城市管理地方立法,从城市管理工作范围、管理模式、管理规范、城管执法等方面,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制定适应发展趋势、符合衡阳实际、聚焦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二是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本部门“两个清单”和“两集中两到位”,坚持所有行政审批进市政务中心,授权窗口一站式办理;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办事承诺、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确保按“单”用权履责、按“图”行权办事;加大对执法程序、工作流程的经常性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各种有法不依、程序不到位、执法不严等行为,确保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执法监管。落实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做到机制明确、标准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强化对市容市貌、环卫作业、园林绿化、公园广场、户外广告、照明亮化、风光带等日常维护的监管,加大对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城镇绿化覆盖率、园林绿化、照明亮化工程质量、政府购买城市维护服务等监管力度,消除监管死角,杜绝监管漏洞,实现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监管常态化、精细化、全覆盖。 

  (二)抓实创建工作,提升城市形象。坚定创建信心,扎实推进“八城同创”城市管理各项任务落实。一是牵头抓好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履行好市创园办职责,全面开展创园活动,督促创园各成员单位按清单落实工作任务;全程搞好协调汇报,积极主动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汇报我市创园工作,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遥感测试结果,逐项组织整改,完成创园资料申报。二是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创建标准,深入开展占道摊点、马路市场、农贸市场、“十小店”、早夜市、户外广告、城市“牛皮癣”、乱停乱放、卫生死角、环卫设施、门店“八乱”、作业干扰、渣土污染、公园广场环境秩序、照明亮化等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城市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序化水平,为“八城同创”各项检查验收提供一流的城市管理现场。三是持续放大社会宣传效应。充分利用户外广告、宣传栏、LED屏等载体,在城市主要街道、公园广场、风光带等公共场所开展创建宣传,扩大社会宣传效应,增强全市人民的创建意识,广泛动员全市人民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管理效能。突出创新管理,以改革破解城市管理瓶颈。一是改革管理方式。学习借鉴中卫市“以克论净”精细管理经验,完善网格化管理、错时管理、“门前三包”等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由被动管制向主动服务、事后控制向事前预防、应急突击向精细常态、单一管理向综合治理、专职专管向专群结合等方式转变,着力构建“源头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精细服务”管理格局。二是深化市场机制。进一步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公共服务特许经营、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扩大道路清扫清洗、垃圾清运处置、设施管护、园林绿化、风光带养护、城市“牛皮癣”清理、路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市场化覆盖面,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城市管理市场运作机制。同时,加强监督与考核,提高城市管理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三是打造“智慧城管”。进一步发挥数字城管平台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监督指挥、考核评价、民生通道作用,提升城市管理定量化、动态化、综合化、实时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高城市管理运行效率和智慧。 

  (四)推进民生改善,当好城市保姆。城市管理必须服务民生,在推进建设“海绵城市”、“管廊城市”、“智慧城市”的过程中,以先进理念和技术统筹解决各种“城市病”,办好民生实事。一是综合治理“城市病”。针对“停车难”问题,提请市政府出台《衡阳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加强对已建成启用的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管理,推进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运用“互联网+”思维和物联网技术,探索建立“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完成市城管委第十次会议确定的环卫设施建设任务,探索建立渣土余泥调剂信息平台,着力解决因环卫设施不配套导致的“上厕难”、“垃圾围城”等严重影响老百姓生活环境的问题;针对城市部分低收入群体 “谋生难”、城市周边农民自产瓜果上市旺季“上市难”等问题,采取疏导结合的方式,合理规划疏导摊群、季节性瓜果临时疏导点,并加强服务监督。二是建设舒适宜居环境。组织实施140个社区创卫创园“三清三建”行动,改善社区环境;开展“家门口送光明”行动,推进城市路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加大对社区路灯照明的指导、监督力度,消除“摸黑路”; 提质改造公园广场、风光带休闲景观设施,加强设施配套,建设旅游公厕,对有条件的公园实行人车分流,对不具备人车分流条件的公园严格执行机动车禁入管理制度,满足老百姓对便捷、舒心、安全的休闲需求;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建设美丽乡村。三是满足老百姓生态环保需求。全力推进绿化提质,完成25条主要道路绿化提质改造,加强城市绿化管养,保护绿化成果;推进城市立体绿化,实施屋顶绿化、墙面垂直绿化、桥梁绿化、窗台阳台绿化、护栏绿化、灯杆绿化,实施拆墙透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让老百姓能推窗见绿、出门入园、上街赏花;推进“两供两治”生活垃圾治理、“湘江保护一号重点工程”等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并运营,开展吉兴垃圾场生态修复,及时打捞水域垃圾,保持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率100%。 

  (五)加强党建工作,凝聚发展合力。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抓党建就是抓队伍建设,就是抓依法行政,就是抓固本清源。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传达贯彻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让全体干部职工增强政治定力,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把好意识形态关。二是加强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增强党组把方向、议大事、做决策的能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完成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的换届工作。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面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坚决反对“四风”,践行“三严三实”。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办好湘潭大学城管执法培训班,分批组织全市城管系统骨干力量开展集中培训,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同时,抓好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全市做好《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宣贯工作,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开展条例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门店、进工地“五进”活动,做到人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