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沿江风光带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23 10:00
为保障国有资产有效发挥经济效益,我中心现对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招租,本《招租方案》在衡阳市城市管理局官网上发布。
为保证租赁工作依法有序、公平合理,保障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现予以公示:
一、出租标的物及说明
1、出租物位置及分布:
出租标的位于衡阳市蒸水路叙艺堂民族工作室,面积约260平方米。
标的物现状及风险提示: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前需对出租物现状充分调查和了解,报名时需承诺已对本次出租标的各种情况充分了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理解并自愿承担,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追责和索赔,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服务经营范围:
经营用于面向社会、服务公众、对外开放的商业服务性用房、办公性用房、仓储性用房。
使用要求:
承租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标的物,不得改变标的物现有建筑主体结构。
招租报名条件及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条件:
1、凡参加该出租物公开招租的意向承租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
(2)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3)承租后的经营范围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原承租方参与说明:
原承租方如参加公开招租,须向我事务中心作出承诺:若该场地通过公开招租仍由原承租方中标,原承租方投资的燃气设施、供电设施等可继续使用至本次租赁期限届满,届时相关设施价值视为折旧完毕,我事务中心无须再进行任何资金补偿。
3、需提供如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组织机构合法设立的证件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如委托他人报名和参加招租的,除前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公开招租报名表(报名者签字);
(5)我中心受理报名后,对报名者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报名资格。
三、出租年限
租赁期限:
本次租赁期限定为6年,自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起算之日起计算。合同到期后,中标方购买的可动设施设备由中标方自行处理。
设施补偿约定:
中标方需与原承租方就其投资的燃气设施、供电设施等资产的补偿事宜自行协商解决,相关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确定。
装修及固定设施处置:
3、租赁期满收回房屋或再次公开招租时,中标方的固定装修、不宜搬迁的固定设施及燃气和供电设施等不动产投入归我事务中心所有,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招租投标方式
1、实行公开招租、现场报价(暗标,当场填报、唱标) 方式招租;价高者得。
2、本次公开招租以该场地原承租方的年租金金额作为竞标底价。意向承租方报价不得低于该底价。租赁合同期限为6年,最终成交价格按中标方报价执行。
(该价款为不含税价格,如需开具发票,相应税金由中标者自行承担。该底价同时作为保留价)
公开招租时,意向承租方应密封本人的年承租报价函(不得低于前述招租底价,并应当考虑本租金承受能力和与其他意向承租人的竞争力)。在招租会议召开时由我中心打开密封好的招租价格,当场唱标,价高者得;若首轮报价价高者出现相同价格,则由价高且相同的意向承租人现场重新报价,价高者得,以此类推。
如出租标的物只有一人报价,则以招租底价承租。【注:如发现意向承租方存在违法经营记录或因承租房屋、场地等存在恶意拖欠租金的不良行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5、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贰万元。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开标当日全额退还。中标人如期签订租赁合同后,中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出现以下情况的,不予退还中标保证金:
(1)开标后中标方撤回投标的;
(2)中标后,中标方不如期签订租赁合同或不按时交纳首期租金的;
(3)中标后,中标方未按照本方案第三条约定与原承租方妥善处理燃气设施、供电设施等补偿事宜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情况。
参加公开招租报名且按时交纳了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方案,自愿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参加招租,且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
6、意向承租方在参加招租过程中恶意报价或者串标、弃标、干扰破坏招租秩序,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或者成功中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我中心将取消该意向承租方的招租、承租资格,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情况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中标资格取消后,按报价排序由次高报价者递补中标。
7、中标者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首季度租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关系结束后,中标方无违约、费用结清并按要求及时完全腾退房屋(承租物)后无息退还。
8、投标报价以书面报价方式用信封封装并密封,开标现场启封,信封封口处须注明投标人并加盖公章(如有)。
五、招租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招租报名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招租公告之日起算。公示方式:在衡阳市城市管理局官网上发布。
2、报名地点:衡阳市石鼓区湘江北路25号衡阳市沿江风光带事务中心(资产财务科);
3、公开竞价招租时间及地点:报名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由衡阳市沿江风光带事务中心发布公开招租竞价会议通知。
六、招租须知
1、中标方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交纳各种税费,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等非法经营活动。
2、租金不含中标方水电设施改造及其他相关装修费用,水电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标方按月交纳。消防、卫生、安全、环保排污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中标方全权承担其承租经营项目的劳动、安全、环保、经济、法律等各种义务和责任。
4、在承租后,未经业主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经营范围,不得将标的物转租给任何其他第三方。
5、承租后,不得将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6、承租后,除签订租赁合同,同时还需签订《安全责任书》,经营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中标方负责。
7、承租后,中标方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若发生自然灾害、市政规划、土地征用等事件导致无法经营,业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补偿。(如:市政府强制停止经营及城市建设改造需拆除之情形,双方则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
8、招租联系人:冯星辉 ,电话:19313419808
衡阳市沿江风光带事务中心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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