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水西堤管理用房提质改造招租公告
为了完善蒸水西堤沿江风光带园林服务体系,现对蒸水西堤管理用房提质改造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租房屋概况:
蒸水西堤管理用房位于蒸水西堤南段k0+500处,
建筑面积约660平方米,招租前提是先保证园林机具仓库和园林养护工人的住宿;此次招租用于茶吧、书吧经营的建筑,仅限于建筑总面积的50%。招租公告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网上发布。
出租期限:十年。
竞租底价:合同期前两年免收租金,第三年开始以
每年2万元计租,以后每年递增10%。
服务经营范围:经营面向社会、服务公众、对外开放的休闲茶吧、书吧,不得专业经营餐饮、食杂等。
招租对象和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或企业;
主体建筑和室内外装修方案报业主方审定后才能施工,必须保证地面和建筑物整洁、美观、安全,并满足使用功能的需要。以后每年用于主体建筑和周边环境维护经费不低于3万元。
报名保证金:10万元。(开标之后,未中标者即时退还;中标者10万元转为装修投资保证金)
招租工作流程
1、报名登记
填写报名表;
(2)企业报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资格审查:招租工作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有三个及以上合格者,即组织公开招租。
3、公开招租
由市沿江风光带事务中心成立项目招租工作小组,负责招租工作。
年租金报价最高者,录选。
招租监督单位:市纪委驻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纪检组。
4、合同签订:竞价成功后,预约承租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需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1、竞租成功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一次性缴纳伍万元保证金,决不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及履行合同。违约者,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价前已详细阅读全部相关文件,包括招租公告、租赁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并完全认可接受。
3、承租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标的物,不得改变标的物现在建筑主体结构。环保排污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4、在承租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经营范围,不得将标的物转租给任何其他第三方。
5、承租后,不得将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6、承租后,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若发生市政规划、土地征用等事件导致无法经营,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补偿。
7、承租后,除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还需签订《安全责任书》,经营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负责。
8、合同期满,收回房屋或再次公开招租时,原承租人的装修、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投入归出租方所有且不作任何补偿。
9、因本次对外公开招租的服务性用房为国有资产,如在租赁期内由于政府决定拆除、改扩建或城市建设、规划调整等其他政策性因素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将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退还相应未到期租金,对于承租方装修、设备、设施、停业、搬迁等费用不予补偿。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衡阳市沿江风光带事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崔女士 18974781508
衡阳市沿江风光带事务中心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