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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第二垃圾场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12-08 17:43

关于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衡阳市第二垃圾填埋场超标排放渗滤液"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交办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我省突出问题清单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对衡阳市第二垃圾填埋场超标排放渗滤液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2020年5月现场调查发现,衡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超标排至周边河流,最终汇入湘江,且引发下游河床发黑、河水发黄。监测显示,老排放口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239、235毫克/升,分别超标1.39倍、8.4倍。新排污口出水氨氮浓度为60.1毫克/升,超标1.4倍。

二、整改目标

以"污染消除、生态修复、群众满意"为总目标,以渗滤液治理和周边环境修复为重点,全面提速整治,消除填埋场环境隐患,切实解决渗滤液超标排放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对市垃圾处理中心办公楼及107国道附近洗沙场和村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达标排放。对填埋库区进行分区改造设计,并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完善飞灰填埋库区雨污分流系统,制定并严格落实飞灰填埋作业规划。对现有排水设施(截洪沟、雨水沟等)进行修复与疏通,确保雨水导排通畅。

(二)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2021年9月底前,完成市第二垃圾填埋场库存渗滤液处理,对吉兴垃圾填埋场现有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委托营运(处理规模200吨/天)。

(三)实施排放口下游河道环境整治。调查填埋场排水口下游河水水质、河床污染情况,定期对渗液出水、地表水、地下水进行监测,对河床进行清淤和环境整治,保障填埋场下游生态安全。

(四)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填埋场出水水质监测,增加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总氮、总磷的在线监测。加强填埋场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资料台账管理,建立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档案及资料台账。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12月8我局邀请相关专家和市直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评审对"衡阳市第二垃圾填埋场超标排放渗滤液问题整改"进行现场核查和会议评审,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完成市垃圾处理中心办公楼及107国道附近洗沙场和村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达标排放。完成填埋库区分区改造,完成完善了雨污分流系统。完善了飞灰填埋库区雨污分流系统,制定并严格落实飞灰填埋作业规划。完成现有排水设施(截洪沟、雨水沟等)修复与疏通。

(二)通过委托第三方营运处理渗滤液完成市第二垃圾填埋场库存渗滤液处理吉兴垃圾场已委托第三方进行渗滤液处理并达标排放。

(三)开展了衡阳市湘江支流三渡河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实施了河道清淤、生态护坡修建人工湿地等工程建设排放口下游河道进行环境整治。

(四)加强了填埋场出水水质监测,新排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总排口废水水质监测实现常态化管理。填埋场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资料台账管理得到加强。

综上,问题整改措施到位,整改任务完成满足销号条件,同意通过市级初步审核可以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8日-12

受理部门: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734-8809335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43号



                     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