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珠晖片区、蒸湘-雁峰片区城市燃气管网及设备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招标人名称、地址
1.1 招标人名称:衡阳市燃气事务中心
1.2 招标人地址:蒸湘区红湘北路234号
2.比选条件
衡阳市石鼓-珠晖片区、蒸湘-雁峰片区城市燃气管网及设备设施两个项目初步设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已经批准备案,招标人为衡阳市燃气事务中心,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 项目地点:衡阳市。
3.2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1:衡阳市石鼓-珠晖片区城市燃气管网及设备设施初步设计;项目2:衡阳市蒸湘-雁峰片区城市燃气管网及设备设施初步设计。两个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3.3 预估费用:项目1:石鼓区-珠晖片区初步设计费约70.6万元;项目2:蒸湘-雁峰片区初步设计费约71.4万元。
3.4 代理范围:负责衡阳市石鼓-珠晖片区、蒸湘-雁峰片区城市燃气管网及设备设施两个项目的初步设计代理全过程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答疑及澄清、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通知书、协助合同签订、整理归档招投标过程全部资料,并提供招标政策咨询,以及招标人要求的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一切服务工作。代理机构应确保其服务完全符合招标人及项目要求,且招标人对服务范围及标准享有单方最终解释权。
3.5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含有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
4.2招标代理机构须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
4.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或注册证书的专职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和专职人员职称或注册证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09月-2025年11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15时00分~2025年12月24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材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持以上"第4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到衡阳市燃气事务中心516室(蒸湘区红湘北路234号)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燃气事务中心五楼,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衡阳市城市管理局官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燃气事务中心
地 址:蒸湘区红湘北路234号
联 系 人:杜冰青
电 话:13107411880 0734-8199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