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持续巩固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强化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环节的全流程监管,依法依规整治建筑垃圾领域乱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望相关企业及个人引以为戒,强化守法意识,依法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共同营造良好城市市容环境。
案例:陈某某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
基本案情:2025年4月24日,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接群众电话举报,反映金龙南路中国烟草衡山物流区域中转站对面有车辆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迅速前往现场勘查,经核查,陈某某在未经核准情况下,擅自将建筑垃圾运至中国烟草衡山物流区域中转站对面路口处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县城管执法局依法责令当事人陈某某立即清理倾倒的建筑垃圾,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