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6-12-08 00:00
今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衡法制办〔2016〕22号)文件要求,制定我局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法治观念,推动法治实践,为规范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时间安排
活动集中在12月4日前后举行。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关于落实“四个全面”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大力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扎实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学习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五、活动内容
(一)12月4日前,在局官方网站上,由局办公室负责登载一篇“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文章。
(二)在局办公楼前显著位置,由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悬挂一条宪法、法律知识宣传横幅或一块展板。
(三)在局办公楼宣传栏,由市城管执法支队负责出一期法治宣传专栏。
(四)各城区城管执法局到公园、广场、社区设置“法律法规宣传点”开展宣传活动,设立法律咨询点,使市民进一步了解城管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法管理城市和搞好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夯实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局各部门要把“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为推进我局法治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和工作任务抓紧抓好。要切实做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各项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加,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12·4”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和党章学习宣传,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和社会需求,策划组织好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性。
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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