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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农业科   发布时间:2018-07-26

 

 

在全省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何伟文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和绩效管理工作。刚才,龚次元和张辉同志分别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对推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和绩效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和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

开展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和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对于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提升扶贫资金管理水平,意义重大。

(一)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和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是确保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今年2月12日,也就是春节前两天,习近平总书记在成都主持召开的打好精准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扶贫资金量大、面广、点多、线长,监管难度大,社会各方面关注度高,要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前不久,中央印发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指导意见,也要求落实扶贫资金绩效主体责任,明确绩效目标,加强执行监控,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家毫书记、达哲省长、乌兰副书记、向群常务副省长、忠诚副省长在多次会议、多个场合提出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每一个扶贫项目发挥应有的作用。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大幅增加扶贫资金投入的同时,不断强化资金使用管理,保持了扶贫资金监管的高压态势,为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扶贫资金闲置的问题,挪用截留、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等等。因此,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迫在眉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一项重大举措。

(二)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和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是强化扶贫资金全过程监管的迫切要求

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并不是简单的报表、数据系统,而是建立在预算指标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全国扶贫信息系统以及各相关部门信息管理系统上的一个大数据监控平台,监控范围横向到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使用方向,纵向细化到每一个明细项目、每笔资金流向、每个受益贫困户信息,通过设置预警规则和大数据比对分析,提前发现和预警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纠正。

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是解决部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基层绩效理念不强、绩效管理手段缺失、绩效目标不够明确的重要手段,也是全面建立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各个环节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制度,推动扶贫资金精准使用的重要抓手。

从这两项工作来看,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是财政扶贫工作的主要目标,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是实现扶贫资金全面绩效管理的主要方式。

 

(三)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和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是推动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重要探索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这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的重大改革。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和实施全面绩效管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财政支出的各个环节,难度相当大。作为整个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排头兵”,扶贫资金具有特殊性,有可能也有条件最先做起来。首先,脱贫攻坚是党中央确定的第一民生工程,是五级书记齐抓共管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都高度重视,这也为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其次,扶贫资金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在扶贫领域率先建立起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机制,更容易在各个部门中达成工作共识,有利于集中精力解决关键问题。第三、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把资金流向的各个环节管住了,可以倒逼各个部门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增强资金使用效率。第四,扶贫资金点多、面广、线长,涉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既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也包括产业发展、民生福利等等。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和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发挥效果后,能够更快地在其他资金、其他领域推广应用。因此,这两项工作对于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和实施全面绩效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全力推动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和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两项重点工作。 

(一)落实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动态监控系统建设

一要及时录入资金项目信息。省厅预算处作为总收发岗,要及时将中央各项扶贫资金分发各相关处室,相关处室要及时将已下达的中央和省财政各类扶贫资金指标及时补录到动态监控系统,新下达的指标文件要在下达后同步录入系统;市州、县市区财部门要确定本级纳入监控的扶贫资金范围,抓紧补录各级各类扶贫资金项目信息,财政部时间要求是要在7月20日完成,考虑工作量较大,未完成的县市区必须在本月内完成这项工作。今后县级财部门新收到的上级扶贫资金,要在30日内将资金分配到项目并录入系统。

二要抓紧对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办[2018]25号文件要求,在8月15日前实现动态监控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接,将每一笔扶贫资金支付信息导入监控平台,实现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预算指标和预算支出匹配。

三要用好动态监控系统。县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与相关职能部门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扶贫资金监控到项目、到人、到企业,打通扶贫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各级财政部门要合理确定预警规则,通过数据比对,提前预警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二)强化预算管理,开展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目前,省厅正在研究制定全省的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和统一绩效目标模板,对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规范具体操作流程。

一要理解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两项工作的关系。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和各项资金年度绩效评价两者的关系,目前可能有的地方还没有理解,认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就是现有的年度绩效评价。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是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是资金使用“事中”的自我管理,而扶贫资金年度绩效评价是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价,是资金使用“事后”的外部监督,两者的关系应该是包含关系,年度绩效评价是资金绩效管理中的一个环节。

二要厘清财政部门和资金使用部门的责任。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会同扶贫、发改部门牵头,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责、密切配合。按照“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在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头上,财政部门会同扶贫、发改部门主要是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进行审核,选择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要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管理机制。在扶贫项目资金的安排上,各地要坚持现行标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来安排资金,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脱贫质量,也不能拔高标准、吊高胃口,项目绩效申报要科学、合理,突出脱贫成效,体现减贫效果。绩效目标不明确、不合理的项目,不得申请预算,也不能纳入项目库管理。同时,还要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和改进资金使用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财政扶贫各项工作任务

目前,精准脱贫攻坚战进入了关键时期,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以“钉钉子”精神全力推进年度财政扶贫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今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对统筹整合试点工作的进一步要求,我们对全省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主要进行了三个方面的调整:第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资金的整合范围,中央20项涉农资金只能在40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整合使用,11个省级贫困县不再整合使用;第二是进一步规范了整合资金的使用范围,必须按照现行的脱贫标准,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范围内安排使用;第三是调整了备案方式,省扶贫领导小组将书面反馈备案意见,备案次数由原一年2次调整为一年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每年的8月31日前将调整方案报省扶贫领导小组备案。贫困县要按照要求,做好扶贫项目库建设工作,科学、合理确定扶贫项目,完善规范统筹整合工作机制,提高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质量,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发挥好整合资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集聚效应。

二是切实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开展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有针对性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重点围绕“扶贫资金闲置”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追踪整改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不久,国务院扶贫办第三方评估组抽查了凤凰县、溆浦县扶贫资金闲置情况,虽然总体情况还可以,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近期,我们将会同省扶贫办组织10个第三方评估组,再抽查10个县市区扶贫资金闲置情况。抽查结果也将作为今年年底绩效评价的依据。

三是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两个一律”要求。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扶贫项目资金“两个一律”的要求,即:中央、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公示,乡村扶贫项目资金一律公告公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把所有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年初和年中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等,全部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同时,还要督促乡村两级做好扶贫项目的公告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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