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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政全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

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1-15

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收入保增长、财政支出保民生、财政改革保利益、财政管理保高效”的奋斗目标,积极作为,扎实工作,全市财政运行呈现平稳发展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一、2017年财政收支概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2.01亿元,剔除营改增以及压减非税收入因素,同口径增长(下同)8.21%,其中:地方收入完成162.41亿元,增长4.2%,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比重控制在45%以下;上划中央收入完成72.07亿元,增长16.44%;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7.53亿元,增长16.0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6.06亿元,增长11.27%。其中:地方收入完成52.78亿元,增长7.94%;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4.11亿元,增长16.35%;上划省收入完成7.17亿元,增长14.38%。

2017年所做主要工作

1.狠抓收入征管,提升收入质量。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我们积极“降占比、调结构”,全力做实财政收入。6月、12月两次调减非税收入目标,设定全年非税收入限额72亿元,全年全市非税收入完成71.68亿元,较上年减少45.08亿元,各县市区非税收入都得到了有效消化。全市税收收入完成180.33亿元,增长11.87%,比前三年平均增幅高出6.49个百分点,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71.56%,较上年提高13.56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比重为44.13%,较上年下降13.97个百分点,除南岳区、两区一园外,所有县市区的地方非税占比都控制在50%以下,有6个县区控制在40%以下,全市财政收入质量得到显著提高,为今后我市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 狠抓财源建设,支持实体经济。没有实体经济的发展,政府就没有稳定的财源,财政就会成为无源之水。一是加大支持企业力度。全市安排工业发展资金11.49亿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安排科技资金1.88亿元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产学研结合。二是设立产业发展资金。由政府出资15亿元作为产业引导基金,发起设立总规模为60亿元的衡阳市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中国制造201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衡阳市“3311”工业发展战略和传统优势产业、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电子信息和文化创意及重大招商引资等领域。首期政府出资3亿元已到位。三是支持招商引资。通过支持“横州经济论坛”等重大招商活动开展,引进了比亚迪、白沙绿岛军民融合示范园、中国五矿铜铅锌产业等一批重大项目。出台《衡阳市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从降低用地成本、减免建设收费、支持招大引强、扶持新兴产业、支持科技创新、奖励经营贡献、支持企业上市、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释放政策红利。四是大力推进PPP模式。纳入财政综合信息平台储备项目92个,总投资1000亿元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发电二期工程正式启动,松木、角山、城西污水处理等部、省示范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3. 狠抓支出优化,保障改善民生。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支出,集中财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全市民生支出总额404.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1.6%一是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指示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财力倾斜投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市县两级财政全年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512亿元,比上年增加1.154亿元,增长85%,贫困人口人均达到554元。成立7个督察组对12个县市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督查,针对督察发现的扶贫资金投入不到位、资金滞留、拨付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报,督促各县市相关部门限时逐项整改。针对涉农资金整合进展缓慢、比例不高的问题,采取“先切块、再分配”的方式,将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6项涉农资金纳入整合范围。二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年,人均筹资达到600元。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615.29万人,参保率达到97.8%,筹集大病保险基金2.46亿元。全市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15亿元,补助标准从45元/年·人提高到50元/年·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2.86亿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14元,比上年增长16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73亿元,月人均救助218元,比上年增长84元。三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9.75亿元用于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支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免费提供教科书,惠及99.65万名学生;城区化解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共新建学校18所,改扩建学校12所,增加学位3.86万个,目前全市城区小学一至二年级所有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四是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投入资金5.2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配套设施维护、租赁补贴等;全年建成保障性住房1.56万套。五是积极促进就业。拨付就业补助资金1.54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38亿元,支持下岗职工、应届毕业生、创业妇女、退伍军人创新创业。

4. 大力推进改革,提升管理水平。致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破解影响和制约我市财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不断释放改革发展红利。一是完善部门预算体系。将包括自收自支在内的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全部编入部门预算,统筹使用。二是规范往来借款管理。建立对外借款回收保证和责任追究机制,在2015-2016年分别清理回收往来13.88亿元、10.9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回收往来资金1.26亿元。三是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覆盖。市本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306家,覆盖率达到100%,是全省唯一一家实现全覆盖的市州。四是加强财政监督。继续开展市本级公用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项资金专项检查;对7个县市的扶贫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五是防范债务风险。严格按照中央和省里文件要求,清理全口径债务,规范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搭建市本级投融资公司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投融资公司资产负债、举债情况和账户余额进行实时监控。六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新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委文印中心、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等6家改革单位,将市公安局四家分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新模式,为后续改革打下了基础。共为市本级306家单位办理支付业务8万余笔,支付财政资金48.36亿元。其中:直接支付5.6万余笔,金额44.88亿元,直接支付占总支出比例92.80%。七是推行预决算公开。市本级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按要求细化到项级科目,向社会公开;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等98项重点民生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八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利用“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平台,率先在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衡阳技师学院三所市属高校开通非税收入微信缴费功能,极大方便广大学生及家长,充分保障了资金安全。

5. 大力加强监管,提高资金效益。一是严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认真落实衡阳市《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通过采取“财政组织协调,委托中介机构评价”方式对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保效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确保绩效评价公平公正。年初在资金预算安排上,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科技项目资金、农业公共服务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调增,取消对服务业发展资金的预算安排。二是严格投资评审。市财政局从规范评审程序入手,积极组织对所有城建项目预算和决算进行财政投资评审,有效地节省了财政资金,提高了政府投资效益。全年共出具评审报告6754份,评审资金总量290.85亿元,审定金额229.55亿元,审减61.3亿元,审减率21.07%。三是加强内部控制。认真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完善风险控制办法,做好风险防控。把严肃财经纪律作为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推进“四个专项检查”工作

三、当前面临困难和形势

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结构性减税增多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收入组织面临的困难重重

一是经济增长放缓。近年来,我市宏观经济增速明显放缓,2013-2016年全市GDP分别增长10.2%、9.9%、8.7%、7.9%,今年1-7月继续回落到7.1%,排全省第13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二是收入增幅回落。11个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98.58亿元,增长7.37%。我市收入增幅排全省第12位。前三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分别增长5.12%、2.3%和1.24%,增幅逐季回落,10月份受上年基数较低(2016年10月当月仅完成12.89亿元,下降12.58%)影响,累计增幅有所回升,增长3.82%,但11月份收入增幅又出现回落,累计仅增长0.56%,创下近十年来增幅新低。三是税收增长乏力。从全省看,全省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75.78%,有9个市州税占比超过70%,我市税占比为61.5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6.13个百分点,排全省第14位,税收收入压力非常大。四是收支矛盾突出。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体制改革、扶贫开发等民生支出投入逐年增加,重点工程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等建设资金需求缺口较大,同时各项政策性调资压力较大。 

四、2018年工作思路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2018年全市财政发展总体目标任务是: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64.61亿元,增长5%,地方可用财力不断增强。围绕实现我市2018年财政发展目标,根据当前我市经济形势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紧密联系财政改革发展实际,进一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开源挖潜,做大财政总量,提升收入质量,关注民生,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依法理财,着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1. 抓引导带动,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坚持把财政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考虑和谋划,突出引导带动,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提升财政调控能力。加大支持招商引资上项目的力度,优化服务推动签约项目早开工、早投产和达产达标,促其早产税收;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企业发展;根据产业和企业对财政贡献的大小,合理分配产业引导资金,带动更多资金投入产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发展,不断巩固基础财源,培育壮大新兴财源;推动第三产业尤其是服务业、物流业、仓储业、旅游业发展,植优补短,着力将“县域经济”“工业经济”“旅游经济”三大板块打造成我市新的增收点,增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 抓征收管理,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围绕调结构提质量,大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涵养新税源,切实提高税收收入比重,着力打造有质有量的收入盘子。坚持依法聚财,进一步健全财税征管机制,完善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努力提高征管合力。大力清缴欠税欠费加强营业税历史欠税清缴,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税源预测分析和纳税评估,防止“跑冒滴漏”,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进一步健全考核办法,建立对收入质量和财力增长情况的考核奖励机制。

3. 抓统筹兼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突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集中财力办大事。继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优先方向,不断健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的保障机制,集中财力保障省、市为民办实事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实的资金需求,力求民生保障的理念更加彰显,机制更加健全、重点更加突出,努力做实民生财政,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广大老百姓。

4. 抓资金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把财政支出管理由资金分配延伸到绩效管理、投资评审、全程监督等各个环节。建立更加规范科学的资金分配方法,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努力建立评价结果与反馈整改、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创新财政管理手段和方式,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开展好“纠‘四风’、治陋习”“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国库集中收付电子化改革,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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