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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财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打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8

衡阳市财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 

2015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衡阳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贯彻“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落实各项政策,加强财政管理,稳步推进改革,奋力拼搏,扎实苦干,圆满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 

  一、2014年工作总结 

  (一)财政收入组织有力,圆满实现目标任务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5.66亿元,增加23.78亿元,增长11.22%其中:地方收入完成173.16亿元,增长11.13%;上划中央收入完成47.07亿元,增长9.35%;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5.44亿元,增长18.55%。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总量稳定增长。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5.66亿元,增长11.22%,总量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增幅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73个百分点。其中地方收入完成173.15亿元,增长11.12%,地方可用财力进一步增强。二是质量稳中向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比重预计在10%左右,比上年有所提高;在全省税占比有所下降和主体税种贡献减弱的情况下,全市财政收入质量实现稳中向好,税占比达到65.03%,比上年略有提高。三是园区贡献增大。2014年“区一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25亿元,增长26.28%,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较上年提高2.19个百分点。 

  2014年全市财税收入组织工作面临全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结构性减税增多以及部分县市区个性减收等困难,收入组织工作是近年来最为困难的一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坚定信心,积极应对。一是分解财税目标年初对全年经济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摸清税源底子;2月份按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分解下达2014年财税收入任务到各县市区。每月、每季,针对财税收入形势,合理分解落实收入任务。二是加强收入调度。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调度会、分析会、讲评会15次,我们认真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可行性建议。3月份起由局领导继续对各县市区实行分片包点负责制,督促收入进度特别是6月、9月、12月,按市政府要求分别从613日、915日、1215日起,实行一天一调度,并对重点县市区进行现场调度。三是积极主动协调。继续发挥好牵头和协调作用,加强与各县市区、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衔接每月、每季根据各县市区、各征管部门目标任务,统计汇总预计数,分析收入形势,把握收入动态,制定收入预案。四是开展收入调研。深入各县市区开展收入调研,督促收入进度;认真做好每月收支月报,分析收入增减原因,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五是创新财税征管。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房地产行业税费专项检查的部署,协调做好相关工作;按市政府要求,赴兄弟市州交流学习,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建设。 

  (二)培育财源措施有力,全力支持经济发展   

  1.支持企业发展。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努力培植财源,支持企业发展。做好企业融资服务,为弘湘公司安排2.45亿元专项资金,为白沙洲工业园区安排3244万元投资补偿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重新出台《衡阳市企业技术创新奖励方法》,安排资金6356.5万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兑现优惠政策,为12户企业兑现2013年度重点企业纳税奖励322.1万元,提高企业纳税积极性;为衡钢集团、建滔实业等企业兑现税收优惠政策4539.5万元,支持国家输变电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资金500万元。支持企业争资跑项,组织我市企业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等11大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到位科技计划等项目资金2.58亿元。为企业减负,2010年至2014停征免征及降标收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稽查,共清理收费项目63项,涉及33个执收部门,为企业和社会减轻负担2797万元。 

  2.服务项目建设。一是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对特变电工、南华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等38个单位减免和抵扣报建规费事项进行了核查。全年累计减免和抵扣报建规费1.79亿元。二是积极解决遗留问题。进行投资补偿,为冠都抵扣报建规费8901万元和现金补偿5650万元,共计1.46亿元。三是保障建设资金。安排1.52亿元用于项目建设,重点保障了衡州大道、蒸阳北路、潭衡西高速连接线、西合铁路、衡枣连接线、湘江西岸风光带(石鼓—公铁桥)、蒸水南堤风光带(草桥-蒸水桥)等城建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3.支持平台建设。2014年,我市陆续开工建设和投入使用一批开放型经济服务平台,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一是衡阳市铁路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正式启动,计划投资1.5亿元,占地面积154亩;二是南岳机场建设进入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使用阶段,已于2015正式通航。今年财政安排开放型经济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南岳机场通航前期经费开支。三是衡阳综合保税区一期工程基本完成,一期规划占地0.89平方公里,总投资9.8亿元,今年8月已正式投入使用,吸引大批企业入驻。 

  4.统筹政府融资工作。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融资工作,理顺了体制,加强了调度。市本级各投融资公司到位融资资金140.14亿元,完成全年100亿元目标任务的140.14%,比去年增长63.71%。按照市政府决策安排,围绕规范融资资金使用,实现融资目标任务,我们做好了以下两项工作:一是理顺投融资体制。规范制度建设,起草了《衡阳市市本级融资资金管理办法》、《衡阳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全市本级投融资公司运行机制的意见》、《衡阳市市本级投融资公司管理办法》等文件。对投融资公司土地补偿内部机制进行理顺,算好补偿账,提高补偿效率,全年为投融资公司拨付投资补偿96亿元。为各投融资公司融资出具财政、债务数据30次以上,涉及贷款资金100亿元,支持各投融资公司充实现金流近100亿元。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债务举借和管理。清理和核实行政事业单位债务,规定各单位举债必须报市财政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对各单位举借的债务使用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债务资金的安全。进一步完善偿债机制,建立债务管理制度,草拟了《衡阳市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做好还本付息,今年市本级需财政偿还的政府债务本息11.964亿元,全部实现按时归还。 

  (三)民生保障落实有力,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014年全市民生支出270.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73% 

  1. 加大“三农”投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真正将各类补贴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民头上。通过“一卡通”发放的补贴金额为15.4亿元。自2012年以来,共发放的补贴资金为39.74亿元,按照省里要求发放的51项补贴资金比例从2012年的52%,上升至90%稳步增加财政支农投入,中央、省、市共安排农业财政投入14.06亿元,增长14%全市落实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1.54亿元;落实退耕还林资金5840万元;落实农机购置补贴7155万元依托重点项目引导涉农资金整合。帮助相关县市区做好2014年全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申报工作,争取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6312万元;推动特色农业发展,全市已争取到9个“全省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指标,每个园区3年内都将得到1000万元的省级财政补助;积极努力,促使常宁市入选全省第二轮特色制造产业重点县,3年可获得专项扶持资金1.8亿元。农业保险工作有了新突破,2014年签单保费总额2.3亿元,财政补贴保费1.75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障近20亿元。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建设力度。全市共争取省财政奖补资金1.78亿元全年市级财政奖补面逾88.27%,超省定标准38.27个百分点。 

  2.加大教育文化投入。2014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教育经费6.92亿元,比上年增加5107万元,增长7.96%。足额安排教育系统各单位的办公经费和公用经费。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目前,全市享受中央免费教科书学生人数为82万人,免费教科书金额1.1亿元;享受免杂费学生数为85万人,免杂费及补助学校公用经费金额6.41亿元;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学生人数为9万人,补助寄宿生生活费金额1.08亿元。注重支持文化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展,安排文化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经费285万元,送戏下乡经费150万元,计生利益导向经费200万元等。 

  3.健全社保和就业体系。落实完善征缴奖励政策,五险基金征缴扩面工作扎实推进,全年完成五险基金总额为17.54亿元,增长4.2%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连调”工作,人月均达到1622元。低保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7.8亿元,物价补贴4442万元,全市月均保障城乡低保户22.4万户、41.67万人。开展城乡低保“阳光工程”活动,通过清理整顿,全市动态管理退出低保26464人。关爱弱势群体,共计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1.66亿元,物价补贴560.4万元,安排救灾和冬春救助资金4730万元,筹措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贴214万元。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安排就业资金支出1.5亿元发放小额担保贷2.6亿元 

  4.助推医药卫生事业发展。2014年各级财政共拨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资金18.3亿元、3.05亿元;全市居民医保基金共补助23.68万人次,补助支出2.94亿元,报销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65%;新农合统筹基金补助347.01万人次,补助支19.18亿元,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平均住院费用补偿率78.12%。按政策落实市直特困企业医疗保险调剂金1000万元、配套安排关破企业医保补助753万元。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亿元,确保了全市13个县市区所有的基础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拨付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2.52亿元,通过财政购买服务方式,确保了13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序开展。 

  5. 加快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拨付廉租房、公租房建设资金2.28亿元,安排发放租赁补贴资金3058万元。共筹集彩票公益金2578万元,重点支持了敬老院及流浪儿童救助站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维修、建设筹集体彩公益金730万元,重点支持体育场馆建设、维修等。投入1.25亿元,持续推进城区道路提质改造,对老城区东风南路、蔡伦大道等主次干道进行油化改造;投入8000万元用于城区衡州大道等6条主次干道两厢提质改造;投入2620万元建设民主路、清泉路下穿湘桂线工程;投入4000万元对全市36处积水点、污水管网、污水干渠进行改造;保证了道路畅通,方便了市民交通出行。投入1500万元用于建设“一江六路九桥”亮化提质工程,全面提升了我市夜景亮化水平,展示衡阳良好城市形象。投入2.63亿元,支持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 

  (四)财政改革推进有力,切实打造阳光财政 

  2014年,是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元年,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稳步推进财税改革,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新动力。 

  1.积极推进预算公开。预算公开是当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44项重点工作之一,今年我市市本级预算公开采取了一系列新措施: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2014年除涉密部门外,市直116家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全部公开本部门预算;市直118家部门(含2个涉密部门)全部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内容。所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都详细公开,并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2014年市本级财政总预算、汇总“三公”经费预算、市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按照统一的格式,全面向社会公开。98项重大民生专项资金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政分配情况,也以财政下发的指标文或者指标单形式向社会公开。 

  2.从严落实三公经费改革。主要做法: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市本级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分别对公务差旅、公务出国、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经费等进行严格控制。我局草拟了《衡阳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衡阳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市接待处公务接待及经费管理办法》,今年5月由市委办正式下发;与市外侨办联合下发《关于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9月份我局下发了《衡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二是强化预算编制执行。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明确规定2014年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预算压缩10%以上。三是加强财务监督检查。财政部门通过不定期抽查、年度专项检查、预算编制“回头看”等方式,加强对各部门办公性行政经费、“三公”经费等开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狠抓预算绩效改革。报请市政府出台了《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单位要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2014年预算编制,同步推行201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各预算单位申报2014年预算时,对5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项目必须填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请表》,凡未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申请表的,未填的,财政不予安排资金。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协调和督促各单位完成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等9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已经过省厅验收检查。按照“谁管钱,谁评价;谁用钱,谁接受评价”的原则,选取了市直标准化考点建设资金、城区通道绿化资金等10个项目作为今年财政重点评价项目,评价项目资金总量为2.78亿元。 

  (五)财政管理推进有力,切实提高资金效益 

  1.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建立新型产权集中管理模式,市直179个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现产权集中管理,其中房屋产权面积83.97万平方米,国土产权面积82.21万平方米,办理房屋、国土产权证1931个。加强经营资产管理,发挥资产最大效益,全年收缴租金1598.36万元,增长达21.5%。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研制《衡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等文件,打牢管理基础。全面升级资产信息系统,县(市)区及市本级291个单位纳入建设管理范围,实现网上在线审批、动态监管。严格处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对18个单位的房产处置申请、106台公车处置审批、216个单位批量资产核销及3次上交礼品公开拍卖,处置收入1167万元。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组织全面清查,清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面积33498平方米,超标违规办公用房基本腾退到位,已腾退面积大分做到科学合理使用。 

  2.加强政府采购工作。2014年,我市本级政府采购完成5.29亿元,节约各类财政性资金4309万元,节支率8%。比上年增加8879万元,增长20%。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越来越广,品目越来越多。其中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量比上年增加54%,占全年总量52%,节支额占节支总量的60%。公务车购置大幅度减少,上年公务车购置5773万元,本年公务车购置1484万元,减少4289万元,下降74%。公务车加油、维修也相应大幅下降。推行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有益尝试,2014年,我市对劳动就业培训、公共物业管理、城市风光带维护等购买,进行了初步尝试,纳入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有效地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今年我局采取一系列措施,通过完善评审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增强队伍建设,严格程序监督,不断提高评审质量和评审效率。全年我们共出具评审报告341份,评审资金总量118.8亿元,为政府节约建设资金27.85亿元。其中出具项目预算报告119份,送审资金9.55亿元,审减3.78亿元;出具政府采购报告50份,送审资金1.08亿元,审减0.29亿元;编制政府工程上限值98个,资金总额77.68亿元,节约12.66亿元;复核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报告9份,送审资金13.03亿元,审减6.39亿元;审查完成工程结算报告65份,送审17.47亿元,审减4.81亿元。 

  4.扎实开展资金管理。围绕财政资金支出各个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一是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对年初预算安排或预算追加的科技专项资金、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13项专项资金进行抽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下达了处理决定,为下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开展涉农资金检查。今年9月,抽调相关人员组成3个联合检查组,对12个县市区的强农惠农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验收,共抽查走访了19个乡镇、40个村组、130户农户,并对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和整改,金融机构退还了向农户违规收取的账户年费200万元。三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把资金支付关,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国库集中支付局共拒付各类违纪违规资金283笔,涉及金额1052.5万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对发现问题的及时单位进行检查,纠正了单位公款私存、滞留和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了对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处分的建议。 

  二、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市财政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精神指示,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扎实完成各项工作。考虑到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各种因素,财政收入增长目标定为11%,重点工作有: 

  (一)全力抓好财政收入始终把收入征管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创新征管方式。要确保应收尽收,严厉打击和防范偷税漏税行为,突破传统的定税制等老办法,完善激励机制,创新科学有效的征管办法。二是调优结构。调优收入结构,提高税收占财税总收入的比重,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调优支出结构,支出向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倾斜。三是强化收入考核。报请市政府继续实行分季考核办法,严格奖惩兑现,各县市区、各征管部门也要相应制定考核办法,将奖惩措施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四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坚持依法征收,加强收入稽查力度,做到颗粒归仓。 

  (二)着力服务经济发展。突出财源培植,积极做好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工作。认真落实减税清费各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创造良好的财税、政策环境。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协调银行、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进行无缝对接。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支持作用,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支持培养新兴产业,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发挥综保区、公路口岸等各平台作用,招好商引好资,为衡阳带来真金白银的效益。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环境,重点支持现代服务业和流通产业加快发展。 

  (三)努力支持改善民生。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把更多财力投向民生领域,不断改善民生福祉。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努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产业化、机械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切实加大教育投入,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努力实现教育强市战略。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全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进一步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实现养老制度全覆盖;加大力度,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支持建设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四)着力抓好财政管理。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压减“三公经费”和办公行政经费规模,督促各单位将节约的资金及时用于各项工作推动。继续稳妥推进预算公开,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推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积极发挥专项资金的实效。集中管理单位产权,建立健全办公用房调剂共享机制,探索公车社会化服务管理模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出台相关文件,选择项目试点,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对融资公司的财务监管,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强化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与控制,逐步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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