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市人大审议意见,全力保障重点支出,着力加强风险管控,全面深化财政改革,以高质量财政工作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 主动作为助发展。争取增发国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18.42亿元,支持“两重”“两新”政策落地见效。支持出台《关于全面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助力制造业企业发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退税降费16.57亿元。强化财政金融联动,为小微企业提供新增融资贷款担保11.49亿元,减免担保费0.2亿元,累计为32家中标企业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2.62亿元;统筹财政资金及财政监管资金存放110亿元,进一步激励引导各银行机构服务经济发展;实施产业基金与托管银行投贷联动,向企业发放贷款6.22亿元。统筹资金15.94亿元,支持举办第三届湖南旅发大会,促进文旅产业发展。
2. 加大投入强保障。加大民生投入,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5.3%。发放创业贷款3.22亿元,支持创业就业。市级安排2.1亿元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出台城(园)区公办义务教育学位配套建设资金使用规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安排1.5亿元支持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统筹安排3.16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孤儿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费8.14亿元,保障特困群体基本生活。统筹安排13.35亿元助力乡村振兴。筹措资金5.98亿元推动加快城区断头路建设和城区道路、公园提质改造。统筹安排3.3亿元支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油茶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力度,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3. 防范风险保安全。统筹发展和安全,争取新增专项债券和置换债券175.95亿元,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健全全口径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动态分析和及时预警债务风险;强化平台公司管理考核,推动平台公司数量和经营性债务“双压降”;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调、平台为主”的降息工作协商机制,累计节约债务利息3.16亿元。强化县级财政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加强县级“三保”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安排省直管县专项补助7亿元以上,支持县市夯实“三保”基础。开展学位补助资金、县级财政运行、惠农补贴资金、市本级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等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严肃财经纪律。
4. 强化管理优服务。推进财政评审改革,出台工程其他费用评审指南,全面启动“无纸化”评审,做到评审全过程公开透明;承办全国评审沙龙,推介衡阳财政评审经验做法。上线政府采购全流程查询平台,制作《衡阳市政府采购宣传手册》,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提高招标活动综合评分法价格权重,降低政府采购成本。全面启动预算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全方位绩效评价机制,开展8个专项资金、16个项目重点评价,涉及资金190.39亿元。创新推行“首接负责制”,打通内部“梗阻”,提升财政服务效能;进一步开展“财政基础工作建设年”行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总的来看,2024年全市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财政收入增长压力较大,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债务风险防范压力增加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做好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全市财政部门将坚决执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服务产业发展,持续保障改善民生,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不断强化财政管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一)以产业发展为目标,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发挥好产业基金、融资担保、惠企奖补等资金杠杆作用,支持引导产业链原地倍增、延链补链。推进输变电装备、有色金属、盐卤化工、电子信息、核技术应用等优势产业巩固提升。支持智能计量衡器、资源循环利用、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领域取得突破。推动“五好”园区建设,紧扣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全力招引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发展楼宇经济、特色街区等新型经济模式,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以改善民生为根本,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强化财政对稳就业的支持,落实好养老、医疗、优抚等补助政策。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支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建,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支持政策,支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乡村振兴。积极争取城市更新改造政策和资金,提升城市品质。加大中央美丽河湖等生态环境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以守好底线为关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格落实市县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评估论证机制,强化县级“三保”运行监测。健全全口径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债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强专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完善财会监督机制,深化与审计、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的贯通协调,扎实开展财会监督“123”行动,全力构建高效衔接、有序运转、上下联动的财会监督“大格局”,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四)以深化改革为抓手,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财税改革有关精神,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健全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统筹有力、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支持园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市本级与城区、园区财政体制。推进项目财政评审前置,强化财政评审质量监管。强化事前绩效评估,推进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加强事后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实行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项目建设和运维的统筹规划。加强财政干部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提升财政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