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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刊文推介我市财政改革经验做法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28

《湖南财政》刊文推介我市财政改革经验做法

 

2015年第2期《湖南财政》以《打造预算改革升级版 提升依法理财新水平》为题,从完善预算编制管理、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全面推进预算公开三个方面,推介我市在预算编制、资金管理等财政管理和改革的经验做法。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衡阳:打造预算改革升级版,提升依法理财新水平

衡阳市财政局 孙浩 周林

 

2015年是新预算法全面实施的开局之年,衡阳市各级财政部门以新预算法贯彻实施为契机,严格依法理财,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完善预算编制管理

1、完善全口径预算。一是按照全口径预算的要求,综合编制收支预算。从2011年起,衡阳市本级将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着力构建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将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专项补助经费等上级固定收入纳入预算统筹安排,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三是积极推行综合预算。综合考虑单位各项收入来源,统筹安排支出。改变部门预算控制数确定方法,从基数法向零基预算转变,将部门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对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单位实际编制数、人员结构、工资水平等,按照定员定额的方法分单位测算确定基本支出控制数;对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兼顾部门行政运行、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的原则进行全面审核,剔除一次性、到期项目,合理测算确定支出控制数,突出零基预算原则,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2、细化部门预算。细化预算编制,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从2015年起,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全部编列到项;基本支出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全部编列到项。

3、规范编制程序。部门预算由单位填报、支出科室审核,预算科复审后下达控制数,支出科室再复核下达单位。在整个预算编制过程中,基本支出全部实行定员定额、自动测算,由预算科根据单位分类情况、负担系数预先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设定公式,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全部实施全自动测算,大大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2015年四本预算和市直所有单位部门预算全部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二、严格财政支出管理

(一)严控一般性支出。一是硬化预算约束。从严从紧编制年初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要求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行政运行经费比上年只减不增。二是严格预算追加。市级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不追加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确需增加的,由申请部门专题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再予安排。三是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2014年出台了《衡阳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衡阳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市接待处公务接待及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市财政局、市外事侨务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费管理办法》,《衡阳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公务出国、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经费、差旅费等进行严格控制。2014年,衡阳市本级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45%以上。

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本级先后出台了工业发展资金、科技项目资金、城市建设维护资金、服务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规范管理。一是统一文本格式。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均采用标准格式,大体分为总则、安排原则、使用范围、申报审批与执行、绩效管理、公开和监督、附则等部分。二是规范使用范围。对各类专项资金均严格界定了使用范围,注重发挥专项资金在促进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培育壮大新兴财源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审批、拨付等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四是实行绩效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文件,对各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实行目标管理机制,开展全程绩效管理。

(三)加快支出进度。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对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按照时间进度和项目进度均衡安排支出。加强支出进度考核管理,制订了《2014年市县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对支出进度偏慢的县市区和科室进行督促调度,切实压缩结转结余资金。建立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机制,对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一般公共预算和部门预算资金,由市财政统一收回。

(四)全面推行绩效管理。报请市政府出台了《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单位要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同步推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各预算单位申报部门预算时,对5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项目必须填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请表》,凡未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申请表的,未填的,财政不予安排资金。按照“谁管钱,谁评价;谁用钱,谁接受评价”的原则,选取了市直标准化考点建设资金、城区通道绿化资金等10个项目作为财政重点评价项目,评价项目资金总量为2.7亿元。市本级已逐步建立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全面推行预算公开

衡阳市将预算公开工作作为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采取面上推进、全面铺开的方式扎实推进。一是边试边推。按照省里先易后难,边试边推的原则,2013年选择市法制办、市侨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15家单位作为第一批公开单位,要求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并在2014年相应公开决算。二是开辟专栏。目前,市财政局在门户网站上已开通了衡阳财政预算公开专栏,建立了规范的预算公开审批程序和上网机制。三是全面铺开。从2014年起,财政预算公开范围扩大到除涉密的所有市直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全部细化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附相关预算编制说明,所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都详细公开,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此外,市财政还对涉及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等98项重点民生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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