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个人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方式,2月6日上午,市财政局召开专题座谈会,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相关部门业务负责人及科室人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围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单位如何扣缴个人部分的问题进行讨论,通过交流探讨,进一步达成了共识。为更好服务各市直预算单位,决定由市财政工资统发中心按月扣除个人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财政将代扣个人部分返回各单位,由单位将个人部分及单位应缴纳的部分向税务机关缴纳。通过这种方式,既优化了单位缴费方式,又避免了延缴、漏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