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财政绩效评价质量,近日,衡阳市财政局组织对2023年度受托第三方开展的财政绩效评价报告进行质量评审,评审特别邀请了南华大学等多所驻衡院校财会专家为评审成员。
为全面客观反映出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全过程工作开展情况,市财政在评审指标方面共设置了11条考评细则,重点考评绩效评价指标评分的匹配性、文字表述的准确性、绩效陈述的客观性、问题分析的深刻性、对策建议的针对性、完成报告的及时性等方面。在评审进程中,评审专家本着客观、公正、严谨的态度,对2023年度31个绩效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审,其中5个事务所报告被评为“优秀”等级。
开展财政绩效评价报告评审,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的具体举措,通过对评价报告开展质量评审,实现对第三方评价工作的激励约束,为第三方机构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提高评价结果的合理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绩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