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财农指〔2017〕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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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2015年衡阳市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衡办[2015]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和《关于扶持塔山瑶族乡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衡办发[2014]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切块下达你县(市)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精准扶贫。请列入2017年支出功能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支出经济科目列“310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衡阳市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衡阳市财政局
2017年5月9日
附件:
衡阳市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 |
财政支持环节与内容 |
金额 |
合计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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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 |
祁东县脱贫攻坚、精准扶贫 |
1000 |
常宁市 |
常宁市塔山乡脱贫攻坚、精准扶贫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