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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 年度报告

来源:衡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3-24


衡阳市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

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谋划、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财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1、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是党组书记带头部署、协调、督办法治工作,当好法治财政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二是局领导、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作为内设科室的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设立一名法治联络员,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的相关职责。三是局党组带头学法普法。制定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宪法、监察法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

2、制定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省市总体要求,结合我市财税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实际,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财政“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普法经费有切实保障。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工作要求,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入手,加强财政法治基础建设,加大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落实学法用法考法制度。组织开展干部年度常态化在线学法及考试,全面建立个人学法与考试档案,实行学法考法工作规范化管理。将考试成绩将纳入个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个人考试成绩将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全局符合条件的人员都参加了网上学法考试,参考人数和及格率均达到100%

二、加强管理,依法履职。

1、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开展行政合同审查。积极支持配合市政府立法工作,对省厅及市政府立法调研征求意见时,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据、合理正当。按要求及时开展内部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分期举办全局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业务专题培训班,有针对性地解决了财政干部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困惑与不足。加强财政行政处理处罚管理。规范财政执法案件审理、审查和决定行为,推动财政干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努力提高财政干部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3、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管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梳理、清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4、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联合发改等部门及时转发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目录清单,清单以外的项目一律取消。

5、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队伍作用,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提高法律顾问队伍服务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和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6、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对待行政复议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对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或重大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积极开展财政法治宣传工作。办公楼大厅设有宣传栏和电子屏,长年累月宣传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局门户网站设有法规信息公开模块,局办公室每月编辑《财政信息参阅》。同时,积极创新宣传手段,通过微信、微博等方式积极宣传衡阳财政政策。以基层支部为单位,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时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全局人员参加宪法知识考试,在局大厅显示屏滚动宣传宪法相关知识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衡阳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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